「市場準入十條」助力新業態新領域加速

    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對加快開展新質生產力意義重大,「從一般規律看,市場準入是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關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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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中的士」在更多人眼前飛了起來。在位於合肥的國內首個國際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以下簡稱「國先中心」),億航智能的無人駕駛載人航空器每天試飛約4次。今年5月,由該公司參與製定的《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起降場技術要求》團體標準正式發佈,這是中國首部針對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起降場的技術規範。

    在海南自貿港,依託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開展的實踐也傳來好消息:當地簡化種子的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進出口許可等審批流程,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的審批時長由45天縮短至40天,智慧南繁CRO(合約研究組織——記者注)綜合服務平台於今年3月啟動,力爭打造集科研、生產、服務、銷售、交流和成果轉化等於一體的綜合性平台。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8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公佈,被稱為「市場準入十條」。《意見》就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作出明確部署。分析人士認為,這是中央層面首次專門就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出台的政策文件,釋放了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信號。

    「作為我國首個聚焦準入、面向全國的中央文件,‘市場準入十條’賽前分析性部署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體系,通過從行政審批向標準引領的轉變提高準入效率,加快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助力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企業與創業室副主任張銘慎認為,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對加快開展新質生產力意義重大,「從一般規律看,市場準入是加快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關鍵條件。」

    開啟新一輪創新競爭閘門

    如今回想起公司入駐國先中心(合肥),億航智能副總裁李曉娜總忘不了2023年6月13日這個日子。這一天,公司團隊頭一回來合肥談落地合作。「從那以後,團隊基本待在合肥。」

    而當時,這家城市空中交通科技公司正在全國多地物色合作場域,團隊並不太知道國先中心具體要做什麼。

    2022年11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導、合肥市主辦,國內首個國先中心落地合肥駱崗公園。在該中心的成立大會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際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專家組組長寧吉喆表示,建設國際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就是要打通技術轉化過程中的「梗阻」,研究新型舉國體制建設的新範式。

    場景開放無疑是暢通技術轉化的重要途徑。用李曉娜的話來說,只有一家企業試飛時,可能像在公園里「搞雜耍」,但當有多家企業參與構建海、陸、空一體化無人空間體系時,眼見為實的說服力會更強。「國先中心(合肥)開放場景發揮的作用就像‘催化劑’。」

    據瞭解,在駱崗公園,有12.7平方公里的全空間場域向無人機、無人車、無人船等無人智能裝備開放,國先中心(合肥)由此建成全球首個全空間無人體系城市級應用場景。截至2023年年底,該中心已完成1010架次飛行,無人車運行里程達5532公里。

    此次「市場準入十條」明確提出,用好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和各類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平台,暢通產業體系、創新資源、資本要素、應用場景、制度政策等,因地製宜加快開展新質生產力。

    「科技成果要成為現實生產力,需要跨越商業機會識別和相關概念適用的‘模糊地帶’、從實驗室樣品到商業化小試的‘魔鬼之河’、進入小批量生產或中試後的‘死亡之穀’,以及市場化階段適者生存的‘達爾文之海’。」在張銘慎看來,僅從短期靜態看,如果沒有市場準入,再好的科技成果也無法商業化,從長期動態看,完善的市場準入體系將開啟新一輪創新競爭的閘門,為高質量科技成果湧現提供有力市場牽引,為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注入強大內生動力。

    「立標準」「用標準」

    實際上,作為經營主體進入市場的入口或門檻,市場準入常被看作空間、機會。入口的寬與窄、門檻的高與低,直接影響市場主體能否進得來、能做什麼事。

    2018年,我國正式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將管理外資準入的「負面清單」用於國內經濟治理。此次「市場準入十條」對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作出系統部署,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還首次提出按產業類別分領域製定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實施方案,並明確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等10個新業態新領域。

    「‘市場準入十條’的重要時代特徵,就是完善與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公平準入制度體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郭麗岩分析說,一直以來,如何使超大規模市場資源加速轉變為現實生產力,是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面臨的痛點和難點。以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為導向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正是瞄準這一痛點的務實舉措,能夠為科技成果轉化最大限度地鬆綁解縛。

    與此同時,「標準引領」被擺在優先位置。「市場準入十條」提出,聚焦上述新業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業聚集、體系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製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準入效率。

    在張銘慎看來,「市場準入十條」首次提出用標準引領市場準入的原則和路徑,既要圍繞產業「立標準」,也要在場景、市場、集群、升級等發展全鏈條中「用標準」。「這不僅符合國際標準化發展從先有產品、再有標準向先有標準、再有產品轉變的新趨勢,也為新業態新領域走高品質、高附加值、高利潤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創造有利條件。」

    「我們最初搭建智慧南繁CRO綜合服務平台就是想要建立標準,用行業共識帶動市場發展。」從南繁人轉型為專業服務人員的90後孫吉先,是三亞崖州灣創新發展中心有限公司基地服務部負責人,從2021年起參與種業CRO模式探索與產業培育工作。

    他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傳統南繁往往需要育種人從選地、育苗、種植、觀測、收穫全程親力親為,但智慧南繁CRO綜合服務平台能在選地、田間種植管理、田間鑒定、基因測序、大數據分析等環節為育種人提供專業化服務,「育種人只需要專注於科研,僅選地服務環節,就可以為科研人員節省80%的選地時間和近一半的差旅費。」

    最新的數據是,截至2024年8月22日,該平台已上傳31.44萬畝土地展示信息。通過南繁科研用地共享平台開展三批次線上土地申請,為科研機構和企業提供「一站式」線上看地、選地、租地服務,通過平台促成土地長期流轉1907.53畝,季節性土地流轉828.37畝次。

    加速向「新」 協同監管

    專業平台、人才、技術……多種創新要素正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為創新型企業提供審批服務的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藥申報服務中心醫療器械高級工程師邢立鏞認為,在容易出「新」的生物醫藥行業,醫療器械產業的發展與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密不可分。

    「2014年,我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通過第一次修訂,將醫療器械企業證照申請流程改為先拿產品註冊證,再拿生產許可證。這一順序的調整,大大縮短了企業前期獲取生產許可證所需的行政時間,加速了產品上市的速度。2021年,該條例迎來又一次大修訂,直接將企業的註冊證和生產許可證解綁。」邢立鏞告訴記者,這意味著一家研發創新型企業可以在前期節約廠房、設施設備等運營費用的投入,將更多要素配置在創新型產品的研發和「卡脖子」技術的攻克上,使創新產品從研發到上市的週期縮短,加速技術轉化,激發創新活力。

    與此同時,在註冊過程中需要提交的產品檢驗報告,也由此前的國家藥監局認可的53家機構,放開到認可社會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含民營)出具的檢驗報告。「創新永遠走在監管前面。」邢立鏞說,這些優化審評審批環節的舉措,經歷著邊探索邊總結,最終寫入法規,形成制度保障。

    國家藥監局發佈的數據顯示,自2014年國家開通醫療器械創新通道以來,截至2024年8月,290個創新醫療器械已獲批上市,其中2023年以來批準100個,涉及支氣管導航操作控制系統、眼底病變眼底圖像輔助診斷軟件、體外心室輔助設備、腎動脈射頻消融儀等多款高端醫療器械,涵蓋手術機器人、人工智能醫療器械、心肺支持輔助系統等多領域。

    利好信號還來自於奔向生物醫藥「新藍海」的廣州南沙。今年3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支持廣州南沙放寬市場準入與加強監管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南沙意見》)提出,放寬醫藥和醫療器械市場準入限制,並明確準許細胞和基因治療企業經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後可依託醫療機構開展限制類細胞移植治療技術臨床應用,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企業利用境內人類遺傳資源開展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之外的醫學研究。

    「中國的細胞治療處於世界第一梯隊,且擁有非常豐富的臨床資源,但截至目前,針對細胞和基因治療企業還沒有現成的備案指引。」廣東醫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8年發佈的《體細胞臨床研究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和《體細胞治療臨床研究和轉化應用技術規範》只針對三級甲等醫院、生物醫藥領域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轉化醫學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單位等機構,企業不能依據這兩份文件獲得備案許可。「《南沙意見》第九條準許了向企業提供備案,這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對於相關企業非常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市場準入十條」在完善監管模式方面也作出相應部署,提出建立與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監管模式,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格局。

    「不少新業態新領域的技術路線、發展路徑、商業模式尚不確定,優化其市場準入環境不宜直接‘一刀切’或簡單套用已有模式。」在張銘慎看來,應循序漸進分領域製定優化市場準入環境實施方案,率先推進標準體系基礎紮實、前期示範效果較好、場景應用價值更大的領域加快實施,提高協同監管的水平,加快建立與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監管模式。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彩雲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4年08月27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