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年內首開「罰單」,居然之家小貸公司領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顯示,北京居然之家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居然之家小貸公司」)因存在「超越經營範圍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的違法事實,被沒收違法所得66.730335萬元,並處違法所得一倍罰款66.730335萬元。
這份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京金局罰決[2024]1號」,是該局2024年內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該局自2024年3月20日正式掛牌以來做出的首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條第二款,地方金融組織不得超越經營範圍從事金融業務活動,不得出租、出借或者變相出租、出借金融業務活動經營許可證或者其他審批文件。
而根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地方金融組織如違反該條例規定,存在上述行為,將由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這則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發佈日期是8月23日。就在當日晚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如果按照徵求意見稿對小貸公司做出的新規定,小貸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發放小額貸款;商業彙票貼現;與貸款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徵求意見稿同時提出,小貸公司不得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基金等金融產品。
而不得出租、出借牌照,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主體提供放貸「通道」,則位列本次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的「四大經營行為負面清單」之首。
天眼查顯示,居然之家小貸公司成立於2016年5月10日,注繳與實繳均為3500萬元,工商登記的經營範圍為「在北京市範圍內發放貸款」;北京居然之家家居連鎖有限公司全資持有。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