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司機毆打司機若還手或如何定性?律師稱還手就理虧在法律上不成立

【#被女司機毆打司機若還手或如何定性#?#律師稱還手就理虧在法律上不成立#】日前,青島嶗山警方發佈通報,對逆向行駛且對他人進行辱罵、毆打的王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青島逆行女司機至今未道歉賠償#

通報稱,28日13時許,王某(女,38歲,嶗山區人)駕車行至嶗山區青山村觀景台附近時逆向行駛,因對向正常行駛的林某某(男,26歲嶗山區人)未對其讓行,王某下車對林某某進行辱罵、毆打。

公安機關接報後迅速開展工作,將王某查獲。

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訴九派新聞,目前仍住院治療,頭暈噁心,花費四千餘元,「我不考慮和解,會申請行政複議,通過法律維權。」

影片顯示,駕路華(Rover)車女子下車後朝對向正常行駛的男司機撒氣,對其辱罵,猛擊其面部。有多人上前勸阻,女子未住手,仍大聲喊道:「我逆行怎麼了?我打你怎麼了?」「你報警啊」。

隨後,女子駕車離開現場。其間,影片拍攝者見男司機被打後下車,好心勸其「千萬別還手,別打,還手就理虧。」

若男子還手,可能如何定性?對此,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向記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認為,針對影片拍攝者稱「千萬別還手,還手就理虧」這一說法,在法律上不成立。「為使本人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採取的製止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藍天彬強調,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此外,也可以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及時處理。」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九派新聞分析,涉事女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具體表現為對男司機進行辱罵、毆打,屬於公然侮辱他人和毆打他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付建表示,除了被行政拘留外,涉事女子還涉嫌交通違法行為,對於逆行插隊和追尾前車,她可能受到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對於肇事逃逸等行為,若情節嚴重,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故意傷害罪等,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針對網民猜測女司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罪,付建解釋,這些罪名通常涉及更廣泛的公共安全,「本案或許並不適用。」

付建稱,被打司機可以立即報警並保留相關證據,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向女司機提出民事賠償要求。

如果對警方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同時,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諮詢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