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支持香港仲裁,5年多來受理相關司法審查案件超千件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仲裁是我國法律規定的糾紛解決制度,也是國際通行的解決經貿投資爭議的重要途徑。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既包括申請確認涉港仲裁協議效力案件、協助香港仲裁的保全案件,也包括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案件,展現人民法院依法支持香港仲裁、推進國際仲裁高質量發展的司法立場。

以便捷高效的保全協助保障香港仲裁的順利進行。仲裁保全對於保障仲裁程序順利進行以及仲裁裁決的最終執行具有重要作用。案例1中,內地法院優化協助保全機制,為香港仲裁程序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保全協助,使仲裁申請人其後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的案件得到快速處理以及順利執行,為兩地司法互助提供了有益示範。

支持和鼓勵當事人選擇香港仲裁解決糾紛。仲裁協議是仲裁制度的基石,是仲裁機構取得管轄權、啟動程序的前提性條件。案例3準確適用仲裁協議衝突規範,認定仲裁地法律即香港法律為仲裁協議效力準據法,進而適用香港《仲裁條例》確認案涉仲裁協議有效。案例4依據香港《仲裁條例》中對仲裁協議「書面形式」的構成要件作出解釋,認可當事人通過援引方式達成仲裁協議。案例5準確查明香港法律,尊重當事人在港仲裁意願,針對錶述不規範的仲裁協議予以合理解釋,明確協議約定所指向的仲裁機構的含義。上述三案的處理凸顯了內地法院準確適用仲裁協議準據法、支持當事人選擇在香港仲裁,促進仲裁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發揮重要作用。

便利香港仲裁裁決跨境執行。人民法院依據最高法《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及《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公正高效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有力促進香港建設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案例2尊重當事人合意將仲裁庭變更為獨任仲裁員的約定,保障仲裁意思自治。案例6準確認定仲裁裁決籍屬,並尊重仲裁庭依據仲裁規則頒發仲裁程序令及針對當事人違反仲裁程序令的行為作出的相關決定。上述兩案的處理彰顯了依法支持和保障香港仲裁程序、便利香港仲裁裁決在內地依法得到執行的鮮明司法態度。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制度作出重要決策部署。「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對於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最高法介紹,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辦理各類涉港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019年以來,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港仲裁司法審查案件1000餘件。截至今年4月,僅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向內地法院提出保全協助申請119份,涉及標的金額超過300億元人民幣,內地法院從受理協助香港仲裁的保全申請到保全措施執行完畢的平均期限為28.3天。

附:6件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