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村委會被指偽造合約流轉村民土地,村支書稱合約實際未執行
9月4日,甘肅永登縣紅城鎮華山村村民張鴻清向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發出一封舉報信,稱華山村村委會偽造合約簽名和手印,將自己名下土地流轉租賃給村集體合作社,然後又由合作社轉租給私人建設養豬場。
對此,華山村黨支部書記王成偉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合約上的簽名確實是村委會副主任張天軍代簽,養豬場建設中實際沒有佔用張鴻清的土地,合約也就沒有執行。張天軍則表示,張鴻清平常不在村里住,張鴻清曾囑咐他村里有事的話讓他照應一下,那塊地已撂荒多年,簽合約的時候他曾給張鴻清打電話,但沒打通。
日前,張鴻清向澎湃新聞介紹事情的來龍去脈時稱,涉事土地位於距華山村約四公里的啞巴溝,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村里分給他的承包地。分地的底賬上寫的面積是2.47畝,實際有十來畝,因為是旱地,耕種不便,加之他常年在外,因此土地已撂荒多年。
2021年8月,張鴻清同村村民華有紅、張長祥等人成立永登縣益民興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準備規模化開發村里部分土地搞農作物種植。張鴻清稱,同年9月,他和華有紅、張長祥簽訂農村產權交易合約,將自己名下在啞巴溝的土地流轉出租給對方。
合約顯示,土地面積為6.3畝,土地類別為旱地,流轉期限20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0日。合約上除甲乙雙方簽字及益民興合作社蓋章外,還蓋有華山村村委會印章。除此之外,鎮、縣區經管站、永登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蓋章處均為空白。
華有紅告訴澎湃新聞,他們益民興合作社從啞巴溝流轉了300多畝地,土地租金每年50元,因為要翻耕整理土地,因此雙方約定的是前三年免租。前期做深耕、清理雜草等工作已經投入了十來萬了,到2022年春天準備播種時,村幹部通知說村集體要開發,就不讓他們種了,現在其中七十多畝地已經被修成了養豬場。
據張鴻清介紹,他是2024年元月份和同村朋友打電話聊天時才知道啞巴溝修起了養豬場,因為他的地正好在路邊,修養豬場肯定會被佔用。之後的2月20日,他專程回村去現場查看,發現自己的土地被養豬場圈佔了。後他與村幹部多番交涉,於6月19日才在張天軍家看到另一份偽造的土地租賃合約。
這份永登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租賃合約顯示,甲方為張鴻清,乙方為華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土地租賃面積為2.47畝,出租土地用途為種養殖,租賃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1日,甲方於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租賃費標準:第一租賃年度,即2023年至2027年,每畝地年租賃費50元;2028年至2032年,每畝地年租賃費100元;2033年至2037,每畝地年租賃費200元;2038年至2042年,每畝地年租賃費300元。每年12月31日前將次年租賃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該合約落款時間為2022年12月19日,除有簽有張鴻清名字外,還蓋有乙方華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公章、華山村村委會公章、紅城鎮政府公章及相關負責人私章。但合約上永登縣農村經濟指導站、永登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蓋章處均為空白。
張鴻清表示,這份合約上的簽名及指印均不是他的,他是在今年6月19日才第一次見到這份合約,而且也沒有收到過合約中約定的租金。
對此,華山村黨支部書記王成偉告訴澎湃新聞,合約上的簽字和指印是村委會副主任張天軍所為,現在養豬場實際上並沒有佔用張鴻清的土地,合約也就沒有執行。王成偉表示,養豬場是村里爭取來的項目,是外地人投資興建運營的,國家也有補貼,建成後每年可以給村里分紅78萬元,這些錢村里會分一半給村民,其餘用於繼續擴大村集體經濟等,這是帶動村集體發展的好事。
張天軍則稱,他和張鴻清是同宗親戚,張鴻清常年不在村里生活,那塊地也撂荒多年,張鴻清曾託付他照應村里的事情,簽合約的時候他曾給張鴻清打電話,但沒有打通。此外,因為此事還涉及張鴻清哥哥的一塊地,他也打電話問過張鴻清的哥哥,他哥哥表示要隨大流,大家都簽他就簽。
目前,養豬場是否已經佔用張鴻清的土地?其本人與村幹部各執一詞。而華有紅告訴澎湃新聞,就此事他也曾向多個部門反映,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工作人員曾於9月3日前往現場調查,目前還未給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