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同桌紮218針」,未達到校園霸淩標準?多方回應

來源:新聞晨報

9月11日,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區委宣傳部瞭解到,針對網絡上流傳的「章丘雙語學校女生被同桌男生用錐子紮數百下」事件,當地已成立調查組,相關問題正在調查中,待調查清楚之後,會向媒體進行反饋。

9月8日晚,網上流傳多段影片,反映在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章丘雙語學校,一名女生在該校讀小學六年級的時候,被轉學過來的同桌男生欺負,影片中,女生提到被同桌男生用錐子、圓規等物品紮在身上,有些甚至是在課堂上進行的。

9月9日,記者從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安全科瞭解到,影片中所提到的事情發生在半年前,在今年6月份,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以及聖井派出所都參與了調查。事情發生時,男孩和女孩都是章丘雙語學校六年級學生,是同班同學,並且是同桌。派出所給男孩和女孩及各自的家長都做了調查筆錄,經過初步調查,派出所認為不構成立案標準,建議雙方民事調解。該工作人員稱,在女方家長提供的證據中,有一些圖片是從網絡上下載的。

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調查結果認為達不到校園霸淩的標準。該局還為此召開了防治欺淩的專題會議。

目前女孩和男孩都還在章丘雙語學校上七年級,但已經不在一個班了。女孩的家長向學校提了兩項訴求:退兩年的學雜費和開除涉事男生。但女孩家長暫未與學校達成一致。女孩的家長髮佈網絡影片後,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帶隊去了學校進行調查,會與女孩的家長見面,盡快溝通出一個讓家長、學生滿意的結果。

記者多次嘗試聯繫上述影片的發佈者,但對方未予答覆。

9月11日,記者再次聯繫章丘雙語學校,工作人員表示,區裡面已經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具體情況可以關注調查組的進展和結論。記者從濟南市章丘區區委宣傳部新聞科瞭解到,針對上述事件,當地確已成立調查組,相關問題正在調查中,待調查清楚之後,會向媒體和公眾進行反饋。

9月11日,孩子母親再發聲:學校投票表決,判定不屬於校園霸淩,14人參與投票,8人認為男生並非霸淩。

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對上述事件的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律解讀。

一、 校園欺淩認定的標準和程序是什麼樣的?

校園欺淩通常是指在學校環境中,學生之間發生的以暴力、威脅、侮辱、排擠等方式對他人身心造成傷害的行為。具體的認定標準各地區的法律法規或許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行為的性質:包括身體暴力(如打架、推撞)、言語暴力(如辱罵、譏諷)、網絡暴力(如網絡誹謗、網絡騷擾)等。行為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偶發的衝突和持續性的欺淩行為需要區分,持續性的行為更容易被認定為欺淩。

行為的後果: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學業表現、社交關係等方面造成了明顯的負面影響。

行為的主觀意圖:欺淩行為通常具有故意性,即行為人有意圖通過某種方式對他人造成傷害。

校園欺淩的認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舉報和投訴:學生、家長或教師可以向學校管理層或相關部門舉報欺淩行為。

2。 調查取證:學校或相關部門應當對舉報的欺淩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包括但不限於目擊者證詞、影片監控、書面材料等。

3。 聽證和評估:在調查過程中,應當聽取各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解,評估行為是否構成欺淩。

4。 認定和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學校或相關部門作出是否構成欺淩的認定,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對行為人進行處理。

5。 申訴和複議:當事人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訴和複議。

二、是否可以採取多人投票形式來決策相關行為是否構成欺淩?

採取多人投票形式來決策相關行為是否構成欺淩在法律上並不可取,主要原因如下:

專業性要求:欺淩行為的認定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心理學知識,普通學生或家長可能缺乏這方面的專業判斷能力。

公正性和客觀性:投票形式可能受到人際關係、情感因素等非客觀因素的影響,難以保證公正性和客觀性。

法律程序:法律程序強調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投票形式難以滿足法律程序的要求。

因此,校園欺淩的認定通常由學校管理層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的專門的調查小組進行,而不是通過投票形式來決策。當然,學校可以在調查過程中聽取多方意見,但最終的認定和處理應當由具備專業知識和權威性的機構或人員來進行。輿情和投票結果從某種意義上代表民意,但未必就是正確的判斷。

來源 | 綜合瀟湘晨報、河北長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