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前夕「內供酒」仍有線上零星銷售,商家直言是三無產品
「有人要就賣。」在二手電商平台,搜索「茅台酒內供職工」等字眼,仍然能看到相關產品售賣。中秋節臨近,白酒銷售進入傳統旺季,多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表示,近期已加強對標有「特供」「專供」「內供」等字樣的酒類商品的監督檢查力度。
近日,新京報記者走訪節前白酒市場瞭解到,在國家重拳打擊非法製售「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等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背景下,線下門店已難覓其蹤影。但在一些二手電商平台、社交平台上,仍有零星店舖售賣所謂「內供酒」。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商家,對方稱這些酒類系高仿、非正品,更有商家直言「就是三無產品」。
公安機關明確指出,目前市場上凡是宣稱「特供酒」「內供酒」的都是假酒。律師也提示,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費者「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不是正品的情況下,其知假賣假,銷售帶有「特供」「專供」「內供」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均屬違法。
「內供酒」仍在二手平台有售
臨近中秋,新京報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多家線下門店難覓「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蹤影。有銷售人員還會提示消費者,不要購買所謂「特供酒」,「都是假的」。
在多家電商平台,新京報記者搜索「特供酒」「內供酒」「內部酒」等關鍵詞和類似字眼,也看不到相關產品在售。不過,在二手電商平台以及社交平台,仍能搜索到少量標稱「內供酒」的售賣信息。
某二手電商平台上,賣家「A白酒供應鏈」在店舖介紹中標註「專注精仿名酒」。其產品頁面內,有產品標稱「貴州茅台藍色內供酒」,整箱6瓶售價288元,產品圖片為藍色瓶身所謂「茅台內供酒」。
另一賣家「天道酬勤」在售商品中,也有一款標價780元一箱的所謂「茅台集團內供酒」,產品圖片顯示,瓶身印有「茅台集團」「內供酒」等字樣。
據平台登記經營資質顯示,上述兩個賣家均為從事食品銷售、酒類經營等相關業務的個體商戶。其店舖內售賣的除了「內供酒」,還有多款其他酒類產品。
新京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諮詢兩家店舖,均被告知不是正品。「A白酒供應鏈」店舖工作人員表示,產品為「高仿」。被問及所謂「內供酒」嚴禁銷售時,其稱,「這是高仿,有人要就賣」。
「天道酬勤」店舖的工作人員稱,發貨產品與售賣鏈接圖片一致。店方承認所售「內供酒」不是正品,而是「醬香型的翻沙酒,還有一百多箱」。
社交平台的隱秘交易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國家機關、人民軍隊名義,以低檔白酒灌裝、勾兌生產、銷售所謂「特供」「專供」等假酒牟取暴利,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2024年3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淨風」專項行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冒用黨政機關、軍隊等名義,生產、銷售所謂「特供」「專供」等假酒犯罪活動。
5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嚴禁製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嚴禁生產、銷售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等。近期,全國市場監管系統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製售「特供酒」違法行為。
但類似「內供酒」的售賣信息,依然出現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新京報記者發現,這些所謂「內供酒」「專供酒」等產品交易方式較為隱秘,一些賣家看到消費者留言說想要購買,就會讓消費者添加微信,避開平台私下交易。
在某社交平台,新京報記者搜索「內部酒」關鍵詞,可看到一些帶有「內供酒」的圖片。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諮詢其中一個賣家,被告知要根據其發佈的圖片加微信私聊。記者看到,其微信發佈的「內供酒」圖片顯示「廠內招待用酒」「內供酒」「非賣品」等字樣。
有賣家或是為了引流,會在主頁售賣標稱「茅台鎮內部接待用酒」的產品。被問及購買價格時,其回覆稱,「主頁第一個作品是我微信號」。而被問及是否有「內供酒」,其回覆稱,「不建議拿‘內供酒’送人,要是懂行,估計都不會喝,這類酒都是假酒。」
有賣家直言「就是三無產品」
6月,公安部公佈的6起打擊整治非法製售「特供酒」犯罪「淨風」專項行動典型案例顯示,不法分子非法製售的「特供酒」八成以上繫食用酒精勾兌而成,用於灌裝的基酒價格多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裝材料佔製假成本的80%以上。為高價兜售「特供酒」,犯罪團夥組建專門的網絡營銷公司,編造多種營銷套路、話術矇騙群眾進行欺詐式銷售,造所售「特供酒」高端稀缺的假象,以高於成本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價格銷售牟利。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等多地消協也發佈消費提示,「特供酒」「專供酒」「內供酒」等都屬於違法商品,往往是將小酒廠、小作坊生產,成本低廉的白酒,經過包裝進行虛假宣傳而成。
新京報記者諮詢的上述賣家的相關「內供酒」產品,均不能提供產品具體廠家信息。其中,售賣瓶身標註「茅台集團內供酒」的賣家,先是稱「酒是從五星酒廠灌裝」,還附上一張在「五星集團」樓前的合照。當記者指出「圖片合成得有點假」後,該賣家則說是「自己烤的酒,碎沙酒,五六年了」。
有售賣所謂「茅台內供酒」的賣家直言,「酒是我們自己灌裝的,包裝是茅台鎮的包材商去開模定製出來的,本來就是三無產品。」該賣家還稱,「這個酒(媒體)都報導出來了」,但「知道的人是少數」,並曬出所謂其他顧客的訂購信息截圖,「這個客戶都買三次了,都是十箱十箱地拿」。
還有賣家所售「內供酒」儘管沒有傍名牌,卻連廠家名稱都不標註,也疑似三無產品。一位「內供酒」賣家稱,其售賣的「內供酒」分紙箱包裝、木箱包裝兩種規格,木箱整箱購買比紙箱貴百元左右,區別是紙箱裝「內供酒」無具體廠家名稱和生產許可證等;木箱有生產許可證,但無廠名,並宣稱「這是非賣品,廠家不讓打廠名」。被問及具體廠家名稱,該賣家僅告知產地是陝西柳林鎮。該買家還稱,「‘內供酒’一年要賣幾千件,每天都在發」,「非賣品就是東西稀缺,每次生產出來都就賣完」,「中秋節前物流緊張」等。
此外,有賣家在其頁面發佈「職工專用酒」等產品圖片和信息,但稱發貨產品的箱子上沒有任何字樣。更有賣家使用涉嫌偽造的文件和公章,宣稱「此產品不對外銷售」,「產品質量更高」。
律師:銷售「高仿」也構成欺詐
據央視新聞報導,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近日破獲一起在直播平台售賣所謂「專供酒」的非法案件。據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先是夥同手下設計好「專供酒」的外包裝圖紙,之後聯繫酒廠談妥基酒價格,又組織紙殼包裝公司和玻璃製品公司定製生產包裝材料,最後由酒廠對基酒調製、灌裝後打包出售。就這樣,一瓶原料加包裝成本不超過40元的酒水,最終以350元每瓶的價格賣到消費者手中。不法商家為了把「戲」做足,還偽造「委託生產協議」,印上偽造的「某軍區接待商品聯絡供應處」的公章。
「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費者所謂‘特供酒’‘內供酒’為高仿、不是正品的情況下,其知假賣假,售賣包裝上含有‘特供’‘內供’‘專供’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對消費者構成欺詐。」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鍾蘭安對新京報記者表示。
他表示,消費者在被告知非正品且購買相關產品後,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可以合理維護自身消費權益,協助國家相關部門淨化市場。
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