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高訂婚強姦案」刑事二審第三次延期,律師稱兩次報請最高法延期說明對本案足夠審慎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9月1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山西省大同市陽高縣「訂婚強姦案」男方席某某家屬及其辯護律師處證實,該案刑事案件二審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

>>>男方家屬發聲

延期審理至今各方溝通爭議突出未能成形

「女方當天讓我兒子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後面迎娶時要給的另外10萬元彩禮給她。當時我們沒有那麼多錢,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鬧情緒,告我兒子強姦。」

 2023年5月2日下午,回門宴後兩人返回婚房(電梯監控畫面截圖) 2023年5月2日下午,回門宴後兩人返回婚房(電梯監控畫面截圖)

9月13日,甄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她聯繫大同中院主審法官,得知該案刑事二審已第三次延期。

「他說已經收到最高法的書面回覆,這個‘3延’還是報請最高法批準,是根據這個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延期,說他們延期3個月是依法辦案。」

此前,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開庭,但因故推遲,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後又延期至9月8日。

甄女士表示,從4月8日延期審理至今的5個月內,各方雖經一定溝通協調,但終因差距較大、爭議突出,未能成形。

伴隨著對兒子的羈押時間越長,協調的可能性與調解的意願越小,當事人及家屬對本案無罪辯護的信心卻與日繼增。

「我兒子要我們家人保重身體,他的內心很強大,他堅持無罪,說‘我就沒有把她怎麼樣,因為她當時就是自願的’。」甄女士表示,律師已經多次會見過她兒子,她和律師溝通得知,案發當天,兒子和女孩發生關係後,女孩還在婚房洗了澡。

此外,與本案相關聯的民事彩禮返還一案,他們家屬在4月8日上訴到大同中院至今,也無任何開庭及審理的動向。

>>>律師有心理準備

5個多月未收到司法機關補充的證據材料

針對大同中院的三次延期,席某某委託的辯護律師殷清利告訴記者,他已接到法官的電話通知,對此,他已經有所心理準備。

「這已經是兩次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的延期。」殷清利解釋稱,「第一次延期是山西省高院批準延期兩個月,第二次延期3個月是經過最高法批準,現在這一次,按程序要求也應該是報請最高法,因為延期3個月,一般都得經過最高法。」

殷清利表示:「三次延期且其中經過最高法兩次延期,足以說明司法機關對本案的足夠審慎,家屬及辯護律師皆相信司法機關能夠立足本案有效的客觀證據及案件特殊性,對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審球證。」

殷清利稱,從4月份延期審理至9月份,作為辯護人,均未收到司法機關補充的與本案事實相關的證據及相關材料,以供查閱。

此外,辯護人在二審中已經向法院提交變更強製措施申請,但未予批準,希望司法機關能夠依據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原則再次給予考慮。

2023年5月1日,大同市陽高縣27歲席某某和24歲女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訂婚收彩禮協議》,男方當天給女孩一半彩禮10萬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諾結婚一年後,在90多㎡的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下午,兩人在婚房發生關係後,女方控告男方強暴。

 2023年5月2日婚房案發現場 2023年5月2日婚房案發現場

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因強姦罪一審獲刑3年,其當庭上訴。

甄女士表示,時至今日,兒子席某某已經被羈押1年4個月了,現大同中院通知繼續延期3個月,她很想念兒子,「作為父母,不管怎麼艱難,我們都會陪兒子一直走下去,既然沒有做過的事情,我們無需做任何妥協。」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