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稱其母親被同村人無故殺害,殺人者疑似精神病患者?當地公安部門回應

來源:新黃河

記者:李運恒  

因母親突然被害,王先生陷入巨大悲痛之中。王先生的母親楊某某生活在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範里鎮前窯村,8月8日,被同村人用斧子砍殺,根據屍檢鑒定意見,楊某某系被他人用銳器砍擊頸部。9月13日,新黃河記者從盧氏縣公安局瞭解到,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已經被警方控制,目前還在等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鑒定結果,案件在有序偵辦中。

楊某某屍檢鑒定意見。受訪人供圖

「我媽死得很冤枉。」王先生稱,自己的母親與犯罪嫌疑人並無恩怨,自己家與對方家也沒有任何糾紛,「兩家距離很近,有兩百多米,還稍微有點沾親帶故。」

根據王先生的描述,母親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農村婦女,性格老實本分,記憶中從來沒跟任何人發生過矛盾。付某某家裡種植煙,「因忙不過來,就找人過去幫忙,也算是僱主,我媽就是其中之一。」王先生根據當時其他目擊者的回憶介紹,付某某動手前毫無徵兆,突然拿斧將母親殺害。王先生還提到,現場的目擊者有多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一家的親戚以及本村的村民。「我趕回盧氏縣的時候,我爸已經昏迷,在住院部,我媽在太平間,那一刻多麼無助。」王先生表示自己的父親因此事受到刺激而暈倒。

9月11日,根據盧氏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楊某某系被他人用銳器砍擊頸部,導致頸髓嚴重損傷合併失血性休剋死亡。王先生說,根據盧氏縣警方回覆,殺人者疑似精神病患者。

王先生介紹,犯罪嫌疑人比自己小一歲,「小時候還一起玩過,並沒察覺有異常,(付某某)有駕照平時還正常開車,只是聽村里人說過,前幾年去看過病,但具體什麼病不清楚。」此外,讓王先生比較氣憤的是,母親去世後,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並沒有出面過。

前窯村一位村幹部告訴新黃河記者,沒有聽說楊某某跟犯罪嫌疑人一家有經濟糾紛和其他矛盾,楊某某比較本分也很勤勞能幹,村里人對被害人都很同情。關於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是否有精神類疾病?這位村幹部表示,沒有聽說他有病。

新黃河記者聯繫到盧氏縣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案件正在有序偵辦,在等鑒定結果,已經報請權威機構進行精神鑒定,感謝媒體監督支持。

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豔雙認為,根據現有案情,首先要進行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能力鑒定。如果鑒定結果確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那麼他將面臨故意殺人罪的指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鑒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強製醫療。鍾豔雙還提到,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負刑事責任,監護人亦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害者家屬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監護人賠償其因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