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沫沫涉敲詐勒索被拘,律師是三隻羊請的?律師解讀:如屬實則違法

來源:瀟湘晨報

近日,兩大頭部主播辛巴和三隻羊在網絡互撕引發輿論關注。同時,該事件也使得三隻羊旗下主播沫沫去向被廣泛關注。

此前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csp)報導,此事後有網民發佈言論稱,沫沫進入三隻羊公司後,被安排給三隻羊的聯合創始人盧文慶當情人,後被其妻子發現,沫沫索要賠償,被三隻羊公司法務取證,沫沫因涉敲詐勒索被抓。盧文慶後稱系謠傳。

據多家媒體報導,沫沫被抓系與小楊哥有關,現關押在合肥某看守所。沫沫的前老闆,自媒體博主「妖怪ZZzAigc」朱旭棟頻頻在網絡發佈與該案相關消息。近日,朱旭棟發文指責沫沫家人,並稱沫沫的律師系三隻羊方面花錢聘請。

律師表示,律師的委託應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進行。如果爆料屬實,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資金或推薦律師,這種行為也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問題。根據我國《律師法》及相關行業規定,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應避免利益衝突。

前老闆報料:沫沫的律師是三隻羊花錢請的

此次辛巴和三隻羊方面互撕系因售賣大閘蟹引發,辛巴在網絡炮轟三隻羊商業模式,並爆出多個消息,比如三隻羊做局將主播沫沫「送進去」、盧文慶曾因刷單被判緩刑等等,引發輿論關注。

辛巴爆料後,有網民發佈言論稱,沫沫進入三隻羊公司後,被安排給三隻羊的聯合創始人盧文慶當情人,後被其妻子發現,沫沫索要賠償,被三隻羊公司法務取證,沫沫因涉敲詐勒索被抓。

沫沫照片。網絡影片截圖沫沫照片。網絡影片截圖

三隻羊聯合創始人盧文慶一度將自己抖音帳號隱藏,後又開放帳號就多問題進行回應,其稱自己確實走過彎路,網絡傳言其和某女士的問題系謠傳,還稱三隻羊未因售賣涉事梅菜扣肉產品被處罰等,不過三隻羊截至目前尚未公開回應沫沫去向問題。

在此事引發關注後,一名曾經和沫沫有過合作的人士發聲證實沫沫確實已經被抓,這名人士系沫沫前老闆證意集團創始人「妖怪ZZzAigc」朱旭棟,其表示,經過其調查,沫沫的案子與盧文慶無關,而與「瘋狂小楊哥」張慶楊有關。

 盧文慶回應傳聞。網絡截圖 盧文慶回應傳聞。網絡截圖

朱旭棟表示,他和沫沫相識於2023年4月認識,合作了兩個月時間,期間沫沫又和三隻羊方面存在接觸,並在6月份決定前往三隻羊。據三隻羊創始人小楊哥(張慶揚)自稱,在創立三隻羊之前也是一名娛樂主播,曾和沫沫打過PK,當時小楊哥的粉絲量還不如沫沫,其他主播都不願意連他,但沫沫願意。

張慶楊與沫沫早前直播畫面。網絡截圖張慶楊與沫沫早前直播畫面。網絡截圖

朱旭棟稱,在沫沫決定去三隻羊後,他給沫沫轉了5200元作為資助,此前還預支了50000元薪金。

朱旭棟透露,沫沫當時經濟情況不是很好,因為為了與前經紀公司解約,有100萬的違約費用,支付了部分後還欠了幾十萬。

但沒曾想,沫沫去了三隻羊僅幾個月後,就處於失聯狀態,其抖音帳號已經9個月未更新。

朱旭棟稱,此次辛巴喊話引發全網關注後,他開始嘗試瞭解沫沫真實去向。因為他曾經預支了沫沫5萬元薪金,開始委託律師起訴沫沫,通過法院瞭解沫沫去向,並核實到沫沫確實已經被關押在合肥,同時,另外還有一名男性涉及此案。

朱旭棟還透露,他已經與沫沫家人取得聯繫,但對方後續未能予以配合,雙方甚至鬧得不愉快。

「我跟他家裡溝通過程中,一直都在罵他們……最搞笑的是跟我溝通中,他們最怕的還是自己在村里失了面子……」朱旭棟在網絡指責沫沫家人,同時他透露,沫沫爸媽沒給沫沫請律師,所謂律師是三隻羊方面出錢給請的。其同時稱,自己願意為自己的言論負法律責任。

「妖怪ZZzAigc」發文截圖「妖怪ZZzAigc」發文截圖

而據正在新聞報導,沫沫叔叔受訪時稱「因為現在人(沫沫)在他們手上,我們也不敢搞,去年我二哥二嫂(沫沫父母)去合肥(找小楊哥),保安都不讓進門,現在這幾天(因為事情曝光上了熱搜)他們急了,一天四五通電話。」

沫沫家屬表示,本來和對面(三隻羊)已經談攏,因為抖音上網紅「妖怪ZZzAigc」將家屬的私人聊天語音曝光,對面(三隻羊)又反悔了,「網紅博流量,沒有底線。」

瀟湘晨報記者就此事諮詢三隻羊網絡科技,暫未得到相關回應。

律師解讀:如屬實違反法律規定

如消息屬實,此案受害人系小楊哥,而嫌疑人的律師又是小楊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三隻羊集團方面聘請,這種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在一個刑事案件中,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開始介入,為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申請取保候審以及在必要時代理申訴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偵查機關進行第一次訊問或採取強製措施後,嫌疑人就有權委託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

在程序上,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可以選擇和委託律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律師接受委託後,需要向辦理案件的機關提交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等授權的手續,並告知相關機構自己的身份及委託情況。

同時,劉凱表示,律師的委託應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進行。如果爆料屬實,受害人小楊哥或其所控公司三隻羊為嫌疑人沫沫聘請律師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資金或推薦律師,這種行為也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問題。根據我國《律師法》及相關行業規定,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應避免利益衝突。尤其在刑事案件中,這種安排在法律倫理層面是不建議的,會影響案件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如果自媒體博主發佈的內容不屬實,該博主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首先,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其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處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再次,如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因此,自媒體博主在發佈未經核實的信息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特別是在涉及刑事案件時,需要格外謹慎,以避免承擔法律後果。 

瀟湘晨報記者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