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獲刑民警陳誌偉:處警過程均由領導安排,我堅信我是無罪的
來源:新黃河
9月19日晚,新黃河記者從「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陳誌偉處獲悉,陳誌偉因濫用職權罪而提出的申訴審查一案,將於9月22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法院舉行聽證會。同時,陳誌偉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向記者出示了該案的《參加聽證會通知書》,以此證實陳誌偉的所述屬實。
(該案聽證會將於9月22日舉行)
針對8月份發生的實名舉報內容被唐山官方認定為不屬實,陳誌偉向記者強調,其所述均為真實情況,且他堅稱在處警過程均由領導安排,處置合規,因此認為自己無罪。
陳誌偉,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今年8月初,陳誌偉通過社交平台實名舉報,稱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相關部門存在舉報未反饋、重審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
8月6日,唐山官方發佈情況通報稱,關於陳誌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反饋、申訴程序拖延等問題,工作組通過調閱卷宗、查看留置訊問錄像、核對筆錄、查閱陳誌偉本人懺悔書、與有關人員談話等方式進行了核查,其反映問題均不屬實。
(唐山官方通報稱陳誌偉反映的問題均不屬實)
此外,該通報中稱,陳誌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誌後,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誌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後其未提出上訴。
(陳誌偉向記者出示的通話記錄截圖)
在接受新黃河記者採訪時,陳誌偉重申自己的舉報內容屬實,並表明自己作為基層民警,所有工作均按領導安排執行,符合公安處置規定,因此他認為自己並不構成濫用職權罪。「我堅信我是無罪的,全國幾百萬警察,瞭解我這個處警情況,都會有這個感受。」
陳誌偉在給記者的材料中聲稱,在機場路派出所,他只負責社區、案件工作,不負責出警。案發當晚,該派出所所長及其他警員外出喝酒,導致警力不足,他才被安排出警。材料中提及,自打人事件發生前起,至出警任務結束,陳誌偉連續工作長達22小時。在此期間,他成功將涉案人員沈曉俊帶回派出所。針對通報中「放任陳繼誌離開」的關鍵點,陳誌偉稱,當時他與輔警在醫院內,已對受傷的陳繼誌信息進行了登記,且所內領導並未指示他們將陳繼誌帶回派出所。因要繼續回派出所審訊沈曉俊,所以陳誌偉趕回派出所。
陳誌偉此前對媒體表示,他最大的訴求是希望更高級別的部門,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組,針對自己實名舉報的問題,包括案件事實認定,查清楚,到底是誰的責任,準確定責。
記者:白德彰 記者:張焱輝 校對:冬平 編輯:劉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