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澱法院召開「防範和整治惡意提起案外人異議」發佈會
9月20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召開「防範和整治惡意案外人異議情況發佈會」,就強製執行過程中案外人惡意提出異議阻礙執行的情況進行介紹,對海澱法院懲治惡意異議行為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並針對性提出綜合應對舉措。
三年多來,海澱法院共受理案外人異議案件1794件
「惡意案外人異議是指,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通過虛構事實、偽造證據、非法利益交換等手段,以提出執行異議為形式,掩蓋拖延執行、抗拒執行等妨害正常執行秩序的非法目的,由案外人單獨或是與被執行人串通實施的惡意行為。」會上,海澱法院執行局局長馬民鵬介紹。
隨後,馬民鵬通過介紹現行法律規定和目前司法實踐中惡意案外人異議的表現方式,歸納以往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整治難題,對惡意案外人異議的總體情況進行了系統介紹。
海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馬克力通報了海澱法院2021年至2024年9月期間,案外人異議的審查情況和發展趨勢。三年多來,海澱法院共受理案外人異議案件1794件,其中2024年已收案406件,數量呈略有波動但總體上升的趨勢,但從審查結果看,異議得到支持的案件數量有所降低,2022年、2023年均未超過20%。
「無論是案外人異議還是執行異議之訴程序,借名買房、借用賬戶、租賃權異議案件中支持案外人主張的比例極低,說明存在虛假或惡意提出異議的可能性較大。」馬克力提示。
防範和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案例一中,被執行人利用控股公司提出案外人租賃權異議,經執行法官現場調查和多方取證後確定案外人的法定代表人存在惡意行為,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的處罰措施。
案例二中,某中介公司安排被執行人與兩個案外人分別偽造買賣合約和贈與合約,對拍賣房產提出異議,最終經執行法官交叉調查找到漏洞,認定三方惡意串通提出異議阻礙執行,依法對被執行人、案外人和中介公司一併予以罰款處罰。
案例三中,執行法官引導申請執行人依法利用繼續執行擔保手段,破解處置困境,最終順利執行房屋。
上述典型案例中,海澱法院運用不同懲戒和促進措施,有效防範和整治不同類型惡意提出案外人異議。從案件反饋效果看,惡意案外人已深刻認識到錯誤,受到了法律的懲戒,執行工作得以順利推進,防範和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最後,海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毛金柯詳細介紹了海澱法院防範和整治惡意案外人異議的舉措。「在執行實施環節,我們將加強查控財產的現場調查,做實基礎工作,不給案外人偽造居住、租賃佔有等證據的機會;同時,暢通、優化申請執行人提供繼續執行擔保的流程。在執行異議審查環節,強化惡意異議識別機制,審慎審查案外人異議不符合常規的情況,並不斷加強對於惡意案外人異議行為的追究力度。加強與立案部門溝通銜接,進一步規範立案流程,嚴格核實異議人和委託代理人身份,採取簽署《誠信訴訟告知書》等方式,從源頭上防範惡意提出案外人異議的行為。」
新京報記者 吳淋姝 編輯 劉倩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