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監護研究及公眾倡導」主題媒體沙龍在北京舉行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9月19日,由北京市曉更基金會主辦的「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監護研究及公眾倡導」主題媒體沙龍在北京舉行,來自心智障礙家庭、社會監護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高校等不同領域的代表共同探討了如何促進解決心智障礙家庭的監護困境。

沙龍現場。 圖源:北京市曉更基金會沙龍現場。 圖源:北京市曉更基金會

據瞭解,今場沙龍旨在通過搭建交流平台,促進媒體及公眾對心智障礙者監護議題的認知,號召政府等相關方加大對監護議題的投入,尋找更完善的監護解決方案。

作為一位心智障礙者家長,曉更基金會理事、廣州市揚愛特殊孩子家長球會名譽理事長戴榕指出,當心智障礙者的父母步入老年、失能失智或突然去世時,心智障礙者的生存狀況及生活質量將面臨威脅。

這種威脅來源於多重因素。戴榕表示,當下老年群體(60歲以上)的子代多為獨生子女,心智障礙者缺乏同胞支持,而且如今社會關係日趨薄弱,即便是關係相對親密的家族成員,也可能不願意承擔監護責任。此外,社會監護組織的服務內容、邊界職責往往劃分不清,監護機構的認定程序和流程也相對困難。

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理事長蔡盛介紹,在當下的法律體系中,監護的類型包括法定監護、意定監護、遺囑監護、委託監護和協議監護。一旦父母監護能力缺失或離世,就意味著家庭監護的基礎不複存在。當家庭監護缺失後,心智障礙群體便會直接進入到公職兜底監護。而在我國,心智障礙人群接近2000萬,國家公職監護的壓力巨大,因此社會監護的補充是必要的。

華東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繼元表示,成年監護服務應該是一種普惠性的服務,服務對象不僅包括心智障礙者家庭,也包括失獨家庭、獨居老人、認知障礙老人等眾多群體。未來,所有人都有可能需要或享受到這一制度的便利。

他還總結了我國成年監護制度的發展歷程,尤其是近兩年,成年監護制度發展較快,目前全國有社會監護資質的社會組織大概有6家,且多為近年成立。他說:「今年有兩個大的突破,一個是出現了國內首例法院指定社會組織擔任監護人(盡善社會監護組織),一個是上海嘉定法院以民事判決書的形式指導監護人履職。」

除了法院指定監護實踐,在成年監護領域,我國逐漸積累了許多有益探索,為未來的發展帶來更多希望。例如公職監護:2023年,上海黃浦民政踐行公職監護,實行「民政牽頭、街道協調、居委委託、法院指定、多方監督」的公職監護「五步法」,推行「3+1+X」工作機制。

此外,對於成年監護議題的實踐,張繼元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一是要細化社會監護的實施細則;二是建立完善的監護監督機制;三是在街鎮層面考慮建立樞紐型社會監護中心;四是明確社會組織的準入標準與管理機制,培育更多優質的社會組織;五是探索‘意定監護+信託’等創新模式,不斷推動成年監護的服務體系的完善。」

編輯 彭衝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