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蓮稱將繼續上訴作家陳嵐

【#江秋蓮稱將繼續上訴作家陳嵐#】9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江秋蓮處獲悉,其訴作家陳嵐犯誹謗罪一案被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駁回。刑事球證書顯示,法院認為「缺乏罪證,且提不出補充證據」。

刑事裁定書顯示,經法院調查,自訴人江秋蓮提供的證據,雖然能夠證明被告人陳嵐發表了相關言論,但無法證明相關言論的內容系陳嵐捏造和虛構。陳嵐發表的有關言論,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為陳嵐憑空捏造,或明知虛假而故意轉發。

江秋蓮告訴新京報記者,她不服判決,準備上訴。

陳嵐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已收到案件判決書,如果江秋蓮上訴,她將正常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