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超2800萬元,廣西教育廳原副廳長孫國友受審

新京報訊 9月24日,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孫國友犯受賄罪一案。

賀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孫國友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教材選用、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833.72293萬元,其中250.384萬元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孫國友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國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國友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因案情重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