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開區一公司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公司被罰款4000元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的消防監督員在北京世紀樂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消防控制室內雖然有兩名值班人員值守,但兩人實際上都沒有取得相關資格證書。執法部門給予該物業管理公司4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消防救援人員在涉事物業公司消防控制室進行檢查。圖源: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救援人員在涉事物業公司消防控制室進行檢查。圖源:經開區消防救援支隊

在消防監督員要求出示職業資格證書時,兩名值班人員神色慌張,一人說已經通過考核,但還沒有拿到證書;另一人說證件在家裡,沒帶到中控室。消防監督員根據兩人身份證信息在網上查詢後發現,二人並沒有獲得相關資格證書。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熟練掌握操作系統,這樣才能在緊急情況下正確處置,確保單位消防安全。」消防監督員說。

據瞭解,消防控制室內設有自動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是用於接收、顯示、處理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設施的專門處所,是社會單位的「消防大腦」,其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崗位的上崗證,且熟練掌握自動報警系統的操作及應急處置程序,方可在控制室值班執勤。

《北京市消防條例》第十二條中就有明確規定: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針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也有明確要求,消防控制室必須嚴格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職業資格證書,並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無證上崗,可能嚴重威脅群眾的生命安全。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第八十條的有關規定,執法部門給予北京世紀樂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告誡單位負責人一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同時消防監督員將推動該物業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配置消防控制室,督促該單位整改到位。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