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延長交易時間?新通知被誤解到離譜!但凡理解下「指定交易」也不會中招

來源:財聯社

10月6日晚間,上交所發佈《關於延長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的通知》,一時間,誤讀四起。

上交所在通知中表示,為了進一步提升指定交易業務辦理效率,上交所將在10月8日起,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由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調整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有些觀點將此解讀為延長了交易時間,讓大家在牛市中多賺錢;也有解讀稱,這是取消了集合競價。這些啼笑皆非的解讀,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從上交所通知的字面意思理解看,但凡理解一下什麼是上交所的指定交易,也不會搞出這麼多的誤讀。

接受指定交易指令時間的調整原因在於,假期新開戶較多,投資者入市情緒較高,此次變化是為了提升指定交易業務的辦理效率,方便新開戶等投資者的指定交易。

也有更通俗簡單的解讀,」就是增加了5分鐘的開上交所帳號的時間「。簡單解釋也好,複雜解釋也罷,終歸是為了新增開戶者在上交所盡快擁有交易賬戶的問題。

這裏也不得不提到的是深交所的相應規則。與上交所的指定交易不同,深圳股票賬戶登記完當天就可以交易,但是如果更換券商,並且託管在原來券商的股票要一起託管到新券商,則需要做一個「轉託管」動作,或者選擇層賣掉股票,轉出現金,否則,深圳股票仍然在原託管券商席位上。

上交所的時間調整,為何要從10月8日起?這要從中國結算的開戶流程說起。

具體而言,券商接收投資者開戶申請後,通過第三方機構核實投資者身份信息,在系統開放時間內將相關信息提交至中國結算。中國結算當天予以配號並將證券賬戶號碼反饋給券商,並於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日終將新開賬戶信息發送交易所。交易所加載信息完成後,相關賬戶在下一個交易日方可用於交易。

比如,對於2024年9月28日(週六)、9月29日(週日)、9月30日(週一)提交申請的新開證券賬戶,於10月8日(週二)起方可用於交易,也就是說,上交所調整的時間,是為了滿足9月28日、29日、30日新增開戶的上交所指定交易需求。對於10月1日(週二)至10月8日(週二)提交申請的新開證券賬戶,於10月9日(週三)起被上交所指定交易後方可用於證券買賣。

誤讀一:上交所延長了交易時間?

第一誤讀是延長交易時間。不少自媒體帳號也以此為由頭,以「重磅、突發、上交所延長交易時間」為標題的內容比比皆是,理解為方便投資者交易的重大利好,並火速進行瞭解讀。還有猜測進一步引申為:國慶期間開戶較多,新客戶著急入市,現在為擔心開盤前漲停,故在開盤前提供交易時間等。

那麼,9:15就可以交易了嗎?事實並非如此。

什麼是「指定交易」,上交所為何要強調指定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等法規顯示,指定交易是指參與上交所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一家會員(券商)作為其買賣證券的受託人,通過該會員參與上交所市場證券買賣。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選擇一家券商進行指定交易。

上交所增加的5分鐘,就是為了增加接受指定交易申報的時間,也就是券商可以在9點25到9點30這5分鐘里把給客戶「指定交易」的指令報給上交所且上交所接受這個指令,以前這5分鐘是不接受指令的。

誤讀二:「取消集合競價」?

伴隨著延長交易誤讀,取消集合競價是市場另外一個較多的猜測。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會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一般而言,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攻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所以,投資者如果希望在集合競價時優先買到股票,通常可以把價格打的高一些,目的是獲得優先成交權。

當下的申報時間規定上,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通知僅針對指定交易,並未涉及任何集合競價的內容。對於此誤解或為9:25至9:30分集合競價時間段重合引發,取消集合競價完全是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