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飛行營地墜機致死案續:公司實控人冒充軍人,被判刑五年半
江蘇太倉一生態園2022年曾發生一起飛機墜毀事故,一名駕駛員和一名體驗飛行的乘客身亡。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近日從遇難乘客的家屬向女士處獲悉,2024年9月,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人民法院對涉事飛行營地負責人管宇峰冒充軍人一案宣判,被告人管宇峰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向女士稱,目前已委託律師準備材料,準備於10月中旬提起民事訴訟。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2年7月5日,蘇州太倉市城廂鎮電站村太倉電站生態園景區內一架小型飛機墜毀,事故造成2人死亡,包括一名駕駛員和一名乘客。該乘客是向女士的親姐姐。
向女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其與管宇峰相識於同一個飛行學習班,此前並無交集。2022年,她和姐姐來到管宇峰開辦的飛行營地,沒想到在體驗飛行項目時,小型飛機突然墜毀,姐姐不幸身亡,年僅31歲。在善後處理過程中,向女士發現管宇峰疑似冒充現役軍人,遂向警方報案。
判決書載明,被告人管宇峰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於2022年10月23日被太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被該局監視居住,2023年4月24日被太倉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23年12月25日由太倉市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當日由太倉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經審理查明,2019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管宇峰在與他人日常交往過程中假冒現役軍人,聲稱自己系海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人員等軍人身份,並利用從互聯網上購買的軍裝、軍官證等物品,通過在朋友圈主動發佈軍裝照、向他人發送軍裝照、軍官證照片等方式,冒充現役軍人實施吸引他人投資,向他人借款,免押金租賃車輛,以軍人身份洽談合作,參加專門會議,與女性發展戀愛關係併發生兩性關係等行為。
判決書顯示,2020年,被告人管宇峰冒充現役軍人接觸蘇州太倉市城廂鎮負責人才計劃項目的有關工作人員,並身著軍裝進行人才項目面試答辯。2021年10月份,被告人管宇峰冒充現役軍人向太倉市城廂鎮有關工作人員提出想在太倉市經營飛行營地、國防教育基地等項目,後在洽談項目合作過程中,其又向太倉市城廂鎮電站村村委會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自己是海軍工程大學人員。2021年11月9日,被告人管宇峰身穿製式服裝參加太倉市城廂鎮組織的飛行營地項目論證會並介紹項目情況,後管宇峰代表海空雄鷹(江蘇)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與太倉市電站村生態園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達成合作協議,成立合資企業共同推進飛行營地項目。
工商資料顯示,海空雄鷹(江蘇)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郝鵬,實際控制人為管宇峰。
2022年,被告人管宇峰冒充現役軍人與向女士商談商務合作,同年7月5日,向某某和其姐姐向某甲至太倉市城廂鎮電站村考察飛行營地情況,向某甲在體驗飛行項目時因飛機墜毀身亡。被告人管宇峰在處理該墜機事故過程中,又聲稱自己是海軍上海基地人員。
墜機事件發生後澎湃新聞曾第一時間聯繫管宇峰,其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正在調查此事,在調查結論還未公佈前不便過多回應。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涉及該起墜機事故的空域批複文件也系偽造。相關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報告明確了該起墜機事故的原因。報告介紹,2022年7月5日14:15左右,盛達通用航空(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達通航)JA-600/B-103F 初級飛機,在蘇州太倉城廂鎮電站村野外起降點附近飛行時,墜落在25號跑道端以南約300米處,飛機起火。機上2人死亡,飛機報廢。該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機長在低高度操縱飛機左轉彎時坡度過大,隨即向右後帶杆造成飛機失速。
涉事飛機為盛達通航從卓爾通航租賃取得,該航空器為盛達通航擁有的唯一航空器。調查發現,盛達通航既未向局方諮詢有關從事非經營性活動登記或備案事宜,也未獲得經營許可,且存在使用卓爾通航申請的空域實施運行、通過偽造卓爾通航申請文件獲得空域批複等涉嫌違法行為。
2022年6月20日,海空雄鷹航務主管接到盛達通航法定代表人發來的卓爾通航《關於使用江蘇太倉飛行空域的請示》(卓航字〔2022〕022 號),遞交至相關部門並獲得批複,批準的飛行日期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經調查核實,該空域申請文件系盛達通航法定代表人仿照卓爾通航2021年12月17日江蘇太倉地區飛行空域申請件製作。在空域申請方面,盛達通航法定代表人偽造製作了《關於使用江蘇太倉飛行空域的請示》(卓航字〔2022〕022 號),由海空雄鷹員工遞交並獲得批準。
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管宇峰冒充軍人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關於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被告人管宇峰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的意見。經查,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被告人管宇峰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行為不符合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故該院採納公訴機關當庭發表的意見,但被告人管宇峰冒充現役軍人持續時間較長、受騙人數眾多,其行為不僅損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更損害了軍人形象和軍隊威信,影響社會公眾對軍隊和軍人的信賴認同,對此依法酌情從重處罰。
10月8日,向女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因事故造成姐姐不幸遇難,目前已經委託律師整理材料,準備在10月中旬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