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卡」線上隨便買?控煙專家以家長身份起訴電商平台及商家

從捲菸盒上剪下煙標,摺疊製作成卡牌拍著玩——當下,這些被小朋友們當成玩具的「煙卡」因不利於青少年健康被社會各界關注,今年3月起,海口、三亞、北京等多個城市已對此展開專項整治工作。但記者發現,在各大電商平台,各種「煙卡」依然在售。

10月10日,新京報記者獲悉,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卡」危害第一案已經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通過立案審核,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公益法律中心執行主任李恩澤以家長身份將電商平台及銷售「煙卡」的商家一併起訴,提出依法判令被告展示、銷售的「煙卡」全部下架等訴訟請求。

10月10日,記者在一電商平台上發現,面向兒童銷售的「煙卡」銷量有的已達10萬+。 網頁截圖10月10日,記者在一電商平台上發現,面向兒童銷售的「煙卡」銷量有的已達10萬+。 網頁截圖

希望通過訴訟讓電商平台主動下架「煙卡」

此次公益訴訟起源於今年3月,李恩澤回憶,作為控煙方面的專家,彼時,有不少家長、老師向他反映孩子沉迷「煙卡」的問題,他便開始關注並瞭解此事。「我小孩今年9歲,也反映同學在玩、收集煙卡,我經常看到有些小孩坐在地上拍‘煙卡’,研究後發現‘煙卡’不僅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確實違反了關於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規定。」李恩澤說道。

為此,李恩澤通過對家長、老師以及控煙界專家的調研,總結了「煙卡」存在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八個方面,包括形成兒童間的攀比,影響學業;因「煙卡」過早接觸捲菸;因收集「煙卡」出現掏垃圾桶、偷香菸、變相賭博等次生危害。隨著「煙卡」在兒童間的風靡,也催生了專門製作、銷售「煙卡」的現象。李恩澤表示,他曾將關於整治「煙卡」的建議函發給國家衛健委、國家市場監管局,並收到正面答覆,表示將加強監管力度。

李恩澤購買的煙卡有的是由真煙盒製作,有的系印製的香菸盒蓋。 受訪者供圖李恩澤購買的煙卡有的是由真煙盒製作,有的系印製的香菸盒蓋。 受訪者供圖

根據公開報導,今年5月,國家菸草專賣局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開展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菸草專賣局要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校園周邊便利店、超市、文體用品店等向未成年人售賣煙盒、「煙卡」等物品的行為進行勸阻。北京、上海、浙江、廣東、深圳等地要壓實屬地監管責任,採取行政約談、發送監管函等方式,要求屬地互聯網企業自主清理電子煙、「煙卡」等商品信息,關停非法銷售店舖。

但李恩澤發現,線上仍有「煙卡」在售,根據統計,其中一家大型電商平台上賣「煙卡」的店就達7000餘家。他也網購了不少店舖的「煙卡」,發現有的是由真煙盒做的,有的則是私自印刷的紙質三無印刷品(並非由真捲菸包裝製作)。他於是決定對一家大型電商平台及銷售「煙卡」的商家提起公益訴訟。「我希望通過這次訴訟,由法院依法確認網絡銷售‘煙卡’的行為是違法的,以及明確各方責任。目的是使電商平台主動下架危害青少年的‘煙卡’,讓社會各界都能夠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李恩澤表示。

多家電商平台有「煙卡」在售,商家以「有煙味」等為噱頭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多家電商平台,搜索「煙卡」二字,會跳出「煙卡收集冊」「煙盒卡片」「煙卡盒」「煙牌卡」等關鍵詞,點進去便出現大量銷售煙卡的商家,有的商家顯示「全網熱銷10萬+」。在一家電商平台搜索「煙卡」會跳出「綠網計劃(禁菸宣傳)」的頁面,但搜索「煙卡收納盒送100張煙卡」「煙卡正版」「煙卡稀有」等關鍵詞仍能跳轉至銷售「煙卡」的商家頁面。

有商家介紹「煙卡」來源於菸酒店批發回收的盒子。 網頁截圖有商家介紹「煙卡」來源於菸酒店批發回收的盒子。 網頁截圖

這些商家均銷售各類品牌香菸疊好的「煙卡」,並宣稱「100%正版」「帶煙味」等,有的商家以「小朋友再也不用扒垃圾桶」「乾淨衛生,再也不用擔心孩子去撿煙盒」「父母都給孩子買」等作為宣傳語,不少商家會以「稀有卡」「外國絕版」「中華(香菸品牌)」等作為賣點。

新京報記者隨機詢問兩家電商平台的賣家,均表示所售「煙卡」乾淨衛生,由正版的香菸盒疊成。一位網店客服介紹,這些煙卡有的為沒有裝煙之前的不良品盒子下線製作而來,有的是由廢品站回收的煙盒製成,「回收要經過幾輪消毒,確保衛生乾淨」。另一家宣稱「有煙味、帶膠痕」的網店店員稱,「煙卡」來源系菸酒批發店回收的盒子,「有消毒過」。

記者在一家分享生活方式的網絡平台搜索「煙卡」時,發現有疊卡教程和段位分級介紹的分享內容,包括黃金、白銀、銀銅等段位的疊法,「鬼卡」的新折法等。

今年已有多地整治「煙卡」銷售

此次公益訴訟的核心問題是「煙卡」究竟是否可以在線銷售。李恩澤認為,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相關法律條文。其中,根據未保法第四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等法條,「煙卡」的生產、展示、銷售涉嫌誘導未成年人購買使用,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李恩澤在向國家衛健委反映「煙卡」違法生產問題後收到的回覆。 受訪者供圖李恩澤在向國家衛健委反映「煙卡」違法生產問題後收到的回覆。 受訪者供圖

而根據廣告法,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佈菸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菸草廣告。根據菸草專賣法、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菸草製品商標標識必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非指定的企業不得印製菸草製品商標標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製品。李恩澤據此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公開賠禮道歉,並將展示、銷售的「煙卡」全部下架,不得繼續銷售、展示等。

根據公開報導,記者注意到,早在今年3月起,海口、三亞、北京等多個城市已對「煙卡」展開專項整治工作,不少省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明確了禁止銷售「煙卡」的行為。比如今年9月,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長征街道市場監管所開展校園周邊「煙卡」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商家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捲菸標誌、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煙卡」的警示語,依法沒收違規「煙卡」200餘張;7月中旬,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集中開展整治「煙卡」統一違法行動,查出向未成年人銷售「煙卡」、香菸等違法行為……

6月30日,北京市控煙協會發文表示,「煙卡」是變相傳播菸草信息的載體,小學生過早接觸菸草商標,可能會導致嘗試吸煙的心理暗示。此外,部分學生為了得到「煙卡」,在路邊尋找丟棄的煙盒,甚至在垃圾桶里翻找煙盒,雙手極易受到細菌汙染。該協會建議對「煙卡」進行監督管理。

「公益訴訟從廣義來講是一切能推動保護公共利益的訴訟,狹義上則包括了法律明確規定的公益訴訟,比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李恩澤表示,希望通過此次訴訟呼籲社會對電商平台展示、銷售「煙卡」行為的重視和監管,合力保護未成年人。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