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將倆孩子放23樓空調外機上,律師:可撤銷擱置者監護人資格

【#夫妻吵架將倆孩子放23樓空調外機上#,律師:可撤銷擱置者監護人資格】據紅星新聞消息,10月9日,河南洛陽一網民在某短影片平台發佈影片,稱該小區一女子將自家倆孩子放置在空調外機,疑似因為夫妻之間吵架,而該女子所住的樓層為23樓。影片顯示,其中一名坐在空調外機上的孩子嚇得大哭。不少網民在該影片下留言,「可知道孩子有多害怕」「這樣的童年需要一生去治癒 」……

發佈影片的網民在評論區回覆稱,小區居民已經報警,消防部門也已抵達現場救援。10月11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多方核實確認,事發地點為洛陽市洛龍區龍躍小區。該小區一名業主表示,事發時有業主在微信群發佈了影片,之後消防車進入小區,將孩子救下。

洛龍區婦聯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此事還在瞭解中,公檢法司部門已經介入,其餘信息不方便透露。

父母這樣做,面臨什麼樣的後果?紅星新聞採訪了律師進行瞭解讀。對此,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兩口子吵架,涉事夫妻一方遷怒於倆孩子,不惜拿孩子當賭氣的工具,不顧孩子的生命安全,把倆孩子放在空調外機上,令人驚愕。此種行為涉嫌違法,無疑侵害了倆孩子的身體健康權。從現有的網傳影片來看,當事人主觀目的也不是試圖殺害倆孩子,只是將倆孩子當作「出氣筒」,此行為不涉嫌故意殺人罪。

此外,又因故意傷害罪成立的前提是造成孩子輕傷、重傷或死亡,所以此事也不涉嫌故意傷害罪。但因涉事當事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將倆孩子放置在空調外機上,難免擾亂了社會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了在公共場所擾亂秩序的行為及處罰措施,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罰款,情節較重的處拘留並罰款。因此,警方可對此行為的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趙良善指出,如果倆孩子真的不慎從樓上掉落,造成倆孩子重傷或死亡的,則將孩子放置在空調外機的當事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5條規定了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刑事責任,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3條規定了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良善介紹,夫妻二人吵架,用倆孩子的生命拿捏對方,其主觀惡意甚大,法院可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依據民法典第36條規定,法院可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形有:監護人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監護人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陝西漢廷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楨培指出,所有公民的人身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法規的保護,我國刑法對所有公民一視同仁,即便是父母、夫妻等至親關係,一旦涉嫌犯罪,都應當受到法律製裁。

該事件中,夫妻雙方吵架,卻將無辜的孩子置至於危險境地,不僅有違基本情理,更與法律相悖。父母負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職責,應當保護子女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如果父母將孩子置於無人照看且極其危險的位置,可能涉嫌遺棄罪;如果父母將孩子放在危險的地方,導致悲劇發生的,還將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罪,均應受到到法律的嚴厲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