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碰掉法院信號屏蔽器擬被行拘5日,官方:法院未獲許可使用該設備

來源:極目新聞

2024年9月底,南方週末以《律師碰掉法院信號屏蔽器被處罰,爭議點在哪兒?》為題,報導了律師曾武在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慎碰掉手機信號屏蔽器,導致他和另一實習律師被警方處罰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近日,有律師向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諮詢得知,曾武參加庭審的日期內,洛陽中院並未獲得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的許可。截至記者發稿,洛陽中院尚未就此事進行公開回應。

律師休息區的屏蔽器(受訪者供圖)

法院使用屏蔽器疑未經許可

據南方週末消息,9月20日,曾武律師在洛陽中院參加了一場庭審時發現,法院法庭內、律師休息區和洗手間都被安裝了手機信號屏蔽器。曾武試圖關掉屏蔽器時,不慎將屏蔽器碰掉。洛陽中院隨即報警,稱曾武故意毀壞財物。

隨後,曾武被洛陽警方傳喚,並口頭告知擬行政拘留5日。另一實習律師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暫緩執行。

該稿件發佈後,引發了不少網民對「法院使用屏蔽器是否得到許可」「警方是否應該依此行為來對律師作出處罰」等問題的質疑和討論。

掉落在地的屏蔽器(受訪者供圖)

10月10日晚,網絡上流傳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答覆書寫道:「經檢索查找,您申請公開的無線電管理機構同意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9月至12月20日使用無線電頻率、手機信號屏蔽器的許可文件不存在。」落款單位是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答覆書的答覆對象為「盧義傑」。

10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繫上盧義傑,他是一名律師。他介紹道,9月他在網絡上看到同行發佈消息,稱洛陽中院在律師休息區安裝手機信號屏蔽器,聯想到此前自己在代理案件時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我就想研究一下,究竟洛陽中院有沒有遵循相應的申請程序,然後就申請了信息公開。」9月22日,盧義傑登錄河南省工信廳官方網站的政務公開平台,填寫一份申請表格後在線提交。10月10日,盧義傑所在的中聞律師事務所收到了河南省工信廳用EMS寄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與網絡流傳的這份內容一致。

網傳的答覆書(網絡截圖)

有企業曾因擅用屏蔽器被罰

「既然河南省工信廳答覆說未給予相關許可,那麼洛陽市中院使用屏蔽器就涉嫌違法。」盧義傑表示,國務院在2016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該《條例》第十四條還規定,除業餘無線電台、國際安全與遇險系統、管理機構規定的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使用的頻率等少數情形外,使用無線電頻率應當取得許可。

極目新聞記者檢索發現,已經有因擅自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被罰的案例。「浙江經信」微信公眾號發佈的一則整改案例顯示,2021年,寧波一工廠因為擅自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被當地經信廳立案調查,責令改正,並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手機信號屏蔽器11台、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10月11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從河南省工信廳確認,該廳確實就洛陽中院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的許可文件相關情況,給盧義傑進行了答覆。記者詢問是否會對洛陽中院相關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則未獲回應。

極目新聞記者就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一事聯繫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採訪要求,未獲回應。

觀點:法院是否違法應看條例適用範圍

法院未經許可使用手機信號屏蔽器是否涉嫌違法?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與此事件相關的法規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該條例的適用範圍是面向社會的,至於政府單位內部的管理措施是否能適用該條例則是不確定的。

另外,有關庭審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中對於法院能否使用屏蔽器也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洛陽市中院使用屏蔽器是否違反法律法規,要考慮該條例是否適用於政法單位內部的管理措施。

付建還表示,如果洛陽警方對曾武律師的口頭警告(口頭告知擬拘留)以及實習律師的行政拘留處罰有錯誤,應該進行撤銷,並向當事人出具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於拘留已經執行的,還應該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不撤銷,行政處罰就會留有記錄,雖然這些記錄不等同於案底,但還是會影響到律師聲譽和未來發展。

11日下午,曾武接受極目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會就相關情況向河南省高院、洛陽市人民檢察院及紀檢部門進行投訴。

極目新聞記者 詹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