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被逮捕

高檢網10月12日消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涉嫌貪汙、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對李全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李全(資料圖)李全(資料圖)

今年9月30日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肆意侵吞公共財物,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李全出生於1963年8月,曾任新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負責人,2019年8月任新華保險總裁,2023年4月任董事長。

2023年8月22日,新華保險發佈公告:當天公司收到董事長李全的辭職函,李全因年齡原因,辭去該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投資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及其他一切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