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有警察出差辦案要收當事人3000元差旅費?警方回應:正在核實
來源:新黃河
10月11日,來自浙江溫州的市民項先生舉報稱,他母親在配合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警察辦案過程中,收到該局一名付姓警察要求支付其和同行人員往返機票費用和2天住宿費用等合計2907元,他母親隨後向對方支付3000元。項先生認為,該名付姓警察借辦案為名收取當事人3000元差旅費有違紀違法之嫌。12日,新黃河記者就此事致電濮陽市公安局「12389」專用舉報電話,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針對此事,相關部門正在核實。
據項先生介紹,他母親是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一家裝修公司負責人,今年5月份,一位顧客前來採購傢俱後將10餘萬元貨款攻入其母親的銀行卡賬戶,此後不久,其母親銀行卡賬戶被凍結,後來又接到銀行方面和河南省濮陽市警方來電,稱該筆款項或涉贓款,讓其母親準備相關材料並配合警方調查。
「一開始河南警方要求我母親去河南做筆錄,提供證據,我母親說沒時間去,讓警察來溫州給她做筆錄,警察從河南過來後,跟我母親說他們沒有辦案經費,需要我們這邊自己出這筆費用,後來我母親就給警察轉賬了3000元。」項先生稱,對於警方收取當事人「辦案經費」之舉,他感到無法理解,同時也認為對方此舉有違紀違法之嫌。
根據項先生提供的多張微信截圖及轉賬截圖顯示,一人自稱是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的警察付某,在和項先生母親的微信交流中,相繼向對方發出了自己的住宿發票、往返機票截圖及自己的人民警察證照片等,並清楚寫明「第一天住宿339元」「第二天住宿338元」「來時機票940元」「返程機票1290元」,合計2907元。此後項先生母親向對方轉賬3000元。「更讓我無法理解的是,對方拿的發票抬頭是他們單位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他們回去後還會重新再報銷一次?」項先生說道。
另據項先生提供的多段與一名自稱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劉隊長的相關電話錄音顯示,該名劉姓隊長稱,「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收取費用)是不對的」「去做筆錄一分錢不能收,這是規定」。電話錄音還顯示,劉隊長在電話中向項先生表示了道歉,並表示會全額退還該筆款項。此外,該名劉隊長在電話中還告訴項先生,此事他肯定會處理,且涉事付姓警察已找到他本人承認錯誤,並表示會接受相應處理。12日,項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對方已經全額退還了3000元,且濮陽市當地警方相關人員也於當天趕來溫州,並告知其涉事付姓警察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針對此事,新黃河記者於12日當天多次致電該名劉姓隊長,電話始終無法接通。隨後記者就此事致電濮陽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對方婉拒採訪。此後,記者致電濮陽市公安局「12389」專用舉報電話,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針對此事,相關部門正在核實。「我們其他投訴渠道也接到類似電話,目前正在核實。」
記者:劉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