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送6歲兒子去武校「文武雙修」,僅兩月被17歲「助教」打成輕傷一級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那麼小的孩子,被打成左上肢損傷、尺橈骨骨折、右下肢損傷。他們起初還說是孩子自己摔的!」山東張先生說,9月20日,他6歲兒子在河南武校遭教練毆打,司法鑒定為輕傷一級。

入校: 6歲兒子比較調皮,送去武校「文武雙修」

張先生是山東菏澤人,他說在2024年五六月,自己從短影片平台刷到了河南登封嵩山少林武術學校的宣傳,稱孩子在學校可以「文武雙修」,「我孩子比較調皮,想著在裡面既能學文化課,也能強身健體,便報名了。」

張先生說,學費約1.9萬元,他的經濟條件一般,所以只交了約1.2萬元,剩下的計劃陸續再交。7月中旬,他將兒子送到了嵩山少林武術學校學習。

9月20日上午9時,他接到學校教練的電話,稱孩子的胳膊受傷了,讓轉300元醫藥費過去,稱準備帶孩子檢查一下。他隨即詢問孩子受傷原因,「對方始終不說受傷原因,我感覺很蹊蹺,就開車往過趕。」

受傷:教練起初說孩子不小心摔傷,追問得知遭到毆打

張先生回憶,當天下午三四時,他抵達嵩山少林武術學校,校方沒有負責人出面,現場和他見面的是兩名教練,「孩子走路一瘸一拐,左臂打了石膏。」「教練說,孩子是不小心從樓梯摔下來的,已經做了簡單的包紮。」

「我問孩子受傷原因,孩子也說是從樓梯摔下來的,但我感覺孩子比較緊張,感覺在說謊。」張先生說,為安慰孩子,他表示以後不在該校上學,讓其實話實話,「孩子這才給我說,是教練打的,然後指了兩名教練其中之一。被打的原因,是教練通知隊列時,他和同學出去的有些慢。」

根據醫院9月21日《診斷證明書》顯示,小張初步診斷為「左上肢損傷、尺橈骨骨折;右下肢損傷」。23日《CT檢查報告單》顯示,右側髖臼及右側恥骨聯合骨折並周圍軟組織腫脹。

鑒定: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鑒定為輕傷一級

9月20日下午4時許,張先生得知孩子被打後,向嵩陽路派出所報案。根據《登封市公安局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顯示,小張被毆打案,我單位已立案。

嵩陽路派出所10月5日下午4時50分出具的《鑒定意見告知筆錄》顯示,經登封市公安局物證鑒定出具的[(登)公(刑)鑒(臨)字(2024)432號],小張左上肢、骨盆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張先生說,聽說涉事教練已經被刑事拘留了,目前給關到了看守所,「這個教練只有17歲,沒有教練證,我認為是學校的管理失責。」他和學校溝通賠償事宜,雙方沒有談攏,「起初,學校還在墊付醫藥費等,後來就不管了。」

「我發現學校里有很多年紀很小的教練在參與教學工作,學校這麼教學生,顯然是不負責任的。」張先生說。

校方:涉事助教已被刑拘,家長索賠120萬元不合理

天眼查顯示,登封嵩山少林武術學校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範圍為「全日製中小學教育」。

10月1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該校訓練部一負責人,對方表示,打人者確為17歲,但並非教練,而是一名助教,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關押於鄭州某看守所。家長所稱學校不負責一事不屬實,「孩子的醫藥費,家長的住宿費、油費等都是我們在出。」

「警方立案後,雙方溝通解決問題,他要我們賠償120萬元,我們覺得不合理,希望走法律程序,由司法機關認定賠償金額。」該負責人表示,學校日常明令禁止老師毆打學生,並會告知若傷害學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關於助教為何毆打孩子,該負責人表示,案件已有警方介入調查,自己不便透露。

對此,張先生表示,當時索賠120萬元是因在氣頭上,但學校至少應該墊付所有的醫藥費,而賠償未談攏之後,學校連醫藥費都不承擔了,這是不負責任的,「我現在主要訴求不是賠償,而是希望主管部門對學校用未成年人代課的行為進行處罰。」「後續,我會走司法程序。」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