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先後實施6次殺人搶劫致6死一審3人被判死刑1人死緩1人無期

【#5人先後實施6次殺人搶劫致6死#一審3人被判死刑1人死緩1人無期】據河南高院消息,2024年10月1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郭保振擔任審判長,在平頂山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複雜刑事二審案件。該案田某某等5名上訴人先後實施6次故意殺人、搶劫犯罪,涉及河南、四川、重慶等多地,致6名被害人死亡,其中3人被分屍拋屍,且案發時間已過二十年。一審判處3人死刑、1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1人無期徒刑,各上訴人從證據採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定罪量刑等方面提出20餘條上訴意見。

二審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檢辯雙方就各被害人身份確認、案件發生時間、各上訴人在各項犯罪事實中是否參與、具體行為及作用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訊問、發問,合議庭成員根據查明案件事實需要,分別進行了補充訊問;合議庭組織檢辯雙方對原判認定的6項犯罪事實分組進行示證質證,重點圍繞上訴人提出爭議的證據和二審階段調取的新證據進行舉證示證,並充分聽取了訴訟各方的質證和答辯意見;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在檢辯雙方發表第一輪辯論意見後,從原判認定的6項犯罪事實是否清楚、定罪是否準確、對爭議證據是否採信、原判認定的各上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準確、上訴人桑治某某是否為脅從犯、上訴人孫某某是否構成重大立功、上訴人周某某和桑治某某的犯罪行為是否超過追訴時效、原判對各上訴人的量刑是否適當等6個方面總結了雙方爭議焦點,徵求檢辯雙方意見後,組織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辯論。在各上訴人做最後陳述時,審判長引導上訴人從對自己行為的認識及反思、對法庭的請求等方面發表意見。

因案情重大疑難複雜,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