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被控虛假訴訟案再開庭,公訴人提交新證據

新京報訊(記者劉思維)山東一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被控虛假訴訟案有新進展。10月15日,該案在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一審第四次開庭,至18日,審理已持續4日。新京報記者從參加庭審的知情人處獲悉,公訴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證據,被告人高丙芳及其辯護律師向法院提交了合議庭成員迴避申請,被法院駁回。10月18日,庭審仍在繼續。

被告人高丙芳。圖源:山東泰安某律所官網。被告人高丙芳。圖源:山東泰安某律所官網。

新京報此前報導,高丙芳系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專職律師。庭審中,公訴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農民工向工程總包公司討薪的訴訟中擔任原告代理人時,涉嫌虛假訴訟罪。此次刑事訴訟的另外兩名被告人為分包工程的米某某和僱用上述75名農民工的包工頭陳某某,被控罪名同為虛假訴訟罪。

該案源於一個層層分包的工程項目。項目完工後,上遊包工頭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他自掏腰包給農民工結清了薪金。後來為了方便討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師,以農名工的名義起訴了工程總承包企業。公訴人認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米某某、陳某某經共謀,捏造75名農民工從陳某某處承接勞務後,勞務費未得到清償的事實。

此前庭審中,米某某和陳某某認罪認罰,高丙芳未認罪。米陳二人稱炮製虛假訴訟行為是受高丙芳指使,而高丙芳則堅稱,自己代理農民工討薪訴訟期間,對米某某已結清農民工薪金不知情,直到二審判決之後的執行階段,她才得知實情。

4月9日,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對正在取保候審狀態的高丙芳變更強製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執行逮捕,此後,高丙芳一直被羈押於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陳某某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狀態。此次庭審,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審。

一審第四次開庭現場,畫面中心人物系高丙芳。受訪者供圖一審第四次開庭現場,畫面中心人物系高丙芳。受訪者供圖

一名參加庭審的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次庭審中公訴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證據。此前庭審中,高丙芳對一段對自己不利的錄音證據提出質疑,此次提出的新證據系對上述錄音的補充調查。高丙芳及其辯護人在質證環節指出,上述新證據證明另兩名被告人此前針對該錄音的供詞不實,公訴人認可了這一說法。

據知情人介紹,此次開庭,高丙芳及其辯護律師向法院提交了多份合議庭成員迴避申請,理由包括審判長及其他合議庭成員與高丙芳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等,上述理由未獲法院認可,申請被駁回。

編輯 彭衝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