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落地!首期額度3000億元,這些企業可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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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人民銀行聯合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據瞭解,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即日起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製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以下簡稱21家金融機構)即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相關貸款,並於次一季度第一個月向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對於符合要求的貸款,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貸款支持。 

在今年9月24日國新辦發佈會上,央行行長潘功勝宣佈將於近期創設兩項支持資本市場的貨幣政策工具。其中包括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工具 ,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兩項工具。如今,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正式推出,標誌著兩個支持資本市場的貨幣政策工具均已落地。

這一貨幣政策工具力度如何?

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利率對上市企業來說很低

根據央行通知,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製上市公司。21家金融機構按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

事實上,潘功勝行長此前就曾表示,「再貸款期限1年,可視情況展期,這為政策後續調整保留了靈活的操作空間」。據市場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慣例,再貸款累計期限估計可達3年。 

在利率方面,《通知》指出,按照利率優惠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豁免執行利率自律約定。

市場人士分析指出,2.25%的貸款利率對於上市企業和主要股東來說已經是很低的利率,體現了央行方面對推動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支持力度。這也意味著,只要上市公司分紅率高於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的,預計可以顯著激發其回購增持熱情。

哪些上市公司可以參與?

劃定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條件不同所有製一視同仁

央行對符合政策支持範圍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劃定了明確條件,對其行為進行約束。 

《通知》指出,對於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且不是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回購方案。

同時,對於主要股東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為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應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具備債務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劃。

此外,本次可參與的上市公司將不區分上市公司所有製。《通知》指出,對不同所有製上市公司一視同仁,鼓勵中央企業發揮帶頭作用。

這也與潘功勝此前表態保持一致。他指出,再貸款工具適用於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製企業等不同所有製的上市公司,不區分所有製,體現了對不同所有製公司的一視同仁。

監管劃出哪些紅線?

銀行信貸資金不能違規進入股市,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據瞭解,再貸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購、銀行發放貸款、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等多個環節。

《通知》指出,金融機構要嚴格管理貸款資金。21家金融機構貸款資金要專項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具體來說,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賬戶;金融機構要分別開立銀行貸款專用賬戶和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專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

在貸款全部清償前,資金賬戶不允許支取現金或對外轉賬。另外,央行將發放此類貸款的金融機構限定為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且貸款規模需與再貸款規模相匹配。除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外,其他金融機構不允許發放此類貸款。

業內專家表示,銀行信貸資金不能違規進入股市仍是金融監管應當堅持的一條紅線。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嚴禁流入股市等制度要求,說明防範風險同樣是央行的重要考量因素。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薑樊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