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準,開除劉誌強、高朋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22日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誌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北京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劉誌強: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

劉誌強(資料圖)劉誌強(資料圖)

經查,劉誌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及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作為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業務推廣、職務晉陞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誌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誌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公開簡曆,劉誌強生於1963年7月,曾任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等職。2012年,劉誌強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16年,劉誌強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23年6月卸任。

今年4月30日消息,劉誌強被查。

高朋:違規買賣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

高朋(資料圖)高朋(資料圖)

經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離初心使命,在重大風險考驗面前退縮不前、逃避責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務;組織意識淡漠,違規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騙取學曆、學位;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買賣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毫無紀法觀念,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入職晉陞、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玩忽職守,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高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高朋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4月21日消息,高朋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