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拋掉了對生命的敬畏,必難逃法律嚴懲

長春周某高空拋物致人死亡被判死刑,已於21日伏法。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製造的悲劇不勝枚舉。高空拋物,拋掉了對生命的敬畏,也將自身拋向違法犯罪深淵。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他人造成傷害,必難逃法律嚴懲,罪當其罰,警示震懾。治理高空拋物,既需嚴懲,也需嚴防,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