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女子被人迷暈後拐至河南,花10.5萬元買她當媳婦的男子受審

來源:上遊新聞

2019年7月,河南省商丘市睢縣匡城鎮男子吳某通過多名中間人,花費10.5萬元買來一名緬甸女子孟娜娜(音)當媳婦。兩人共同生活兩年多後,孟娜娜被警方解救並送回緬甸。

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瞭解到,10月22日,吳某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一案在睢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吳某當庭受審。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吳某當庭受審。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

庭審直播影片顯示,匡城鎮派出所走訪發現,一緬甸籍女子被拐賣至該鎮某村,2022年3月23日對此立案偵查。

被害人孟娜娜向警方陳述了被拐前後。她說,她居住在緬甸一個海邊城市,家裡有媽媽、姐姐和哥哥等人。2019年7月,她在一個咖啡店內被人下藥,然後坐著小貨車來到中國,沒有辦理入境手續。下車後,她來到一個公司,公司有一個緬甸女人。吳某來到公司後把她接走。吳某及其家人沒有暴力對待她,但用言語威脅過不讓她跑。她有手機但沒有手機卡,只能與吳某一塊外出。期間她跑過一次,但第二天就被找回。她和吳某自願發生關係。她想回到緬甸家裡。

起訴書顯示,2019年7月份,緬甸籍女子孟娜娜被人迷暈後,騙至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2020年4月,吳某親屬為給吳某買緬甸籍女子為妻,經多名中間人介紹來到魯山,交給一名緬甸籍女子10.5萬元,買走孟娜娜並帶回睢縣。孟娜娜以吳某妻子身份生活。吳某到案後,同意孟娜娜回到緬甸,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

多名證人出具證言,吳某及其家人對孟娜娜很好,孟娜娜還和吳某母親一起下地幹活,沒見過孟娜娜單獨外出。

公訴人認為,應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追究吳某刑事責任。

30多歲的吳某當庭表示,他和孟娜娜未育有子女,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認罪認罰。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吳某所在的某村,還有他人買緬甸媳婦。劉某某作為證人出具證言,聽說吳某領回一個外國媳婦後,她也想給自己的兒子娶一個。她花費11萬餘元買回來一名緬甸女子。買回後,該女子不吃不喝,她就把女子送還給對方。對方退了她7萬元,並打了欠條,欠條上註明了餘款歸還時間。

劉某某稱,她買緬甸女子找的人和吳某找的人是同一撥人。上遊新聞記者瞭解到,「中間人」已另案處理。

該案未當庭宣判。

上遊新聞記者 牛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