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上演「昆蟲記」:為非法索賠,女子把昆蟲投進火鍋蘸料

新京報訊(記者叢之翔)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下稱「西城檢察院」)審結一起敲詐勒索案。李某多次攜帶昆蟲屍體放入餐館菜品內,以吃出異物為由向餐館索賠。因犯敲詐勒索罪,李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西城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2022年國慶假期的一天中午,北京西直門附近的一家火鍋店內,一名女顧客突然起身呼喊店員,店員前去查看。顧客指著火鍋蘸料內一異物,告訴店員:「這裡面有蟲子,你們看怎麼處理。」

店長出面和該顧客溝通,並讓食品安全員查看現場監控。安全員查看後,未發現製餐過程中出現問題。此時,女顧客在大廳不斷大聲吵鬧,要求餐廳給個說法,否則要去食藥監部門舉報。

為盡快平息喧鬧、降低影響,店長提出賠償女子價值2000元的儲值卡。但女子對店長提出的賠償方案並不滿意。最終,店長又額外賠償了女子3000元。

事發後的幾個月內,該餐飲企業陸續收到位於北京豐台、大興、順義等多家店面的情況上報,均稱曾出現類似情況:一女子在店內就餐過程中,反映食物內有蟲子並要求賠償。經該企業食品安全部門核實、比對多家門店的監控錄像後,確認各門店出現的女子系同一人。

監控顯示,女子在就餐前打滿兩碗火鍋蘸料,就餐時只吃其中一碗,將隨身攜帶的疑似昆蟲的物品放入另一碗中。用餐快結束時,女子便會向店員投訴,以此敲詐勒索門店。

李某用於作案的一盒昆蟲屍體。 圖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李某用於作案的一盒昆蟲屍體。 圖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該企業隨即報警。公安機關經過細緻偵查,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將涉嫌敲詐勒索罪的李某抓獲到案,並在其住處搜查出李某平時用於作案的一盒昆蟲屍體。面對如山鐵證,李某如實供述了其多次敲詐勒索該連鎖火鍋店的事實。經調查,2020年,李某就曾因採用此類方式敲詐勒索其他餐廳被公安機關兩次行政拘留。

西城檢察院審查後,依法向西城法院提起公訴。西城法院綜合李某具有劣跡,同時具有如實供述、部分敲詐勒索未遂以及賠償被害餐飲企業損失等情節,以李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李某說:「我確實錯得很離譜,曾經有改過的機會,我自己沒有珍惜。」

西城檢察院檢察官提示:作為消費者,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就餐、購物等過程中,如遇消費問題,應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不能藉機索要不合理的高額賠償;更不能故意製造問題,藉機碰瓷敲詐。

編輯 彭衝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