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的「8億書記」,被查當月還在貪
來源:環球人物
作者:田亮 馮群星
靴子落地。
昨天,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貴州省委原書記孫誌剛受賄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孫誌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查扣在案的孫誌剛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在孫誌剛之前,2021年2月,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被查。2022年11月,貴州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周建琨任上被查。2023年3月,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原副主席李再勇被查。周建琨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元,被判處無期徒刑。王富玉、李再勇分別收受4.5億餘元、4.32億餘元,被判處死緩。
三人接連被查獲刑本應引起孫誌剛的警覺,可他並沒有放下貪念。2023年8月被查當月,他還在非法收受財物。2002年至2023年8月,孫誌剛斂財高達8.13億餘元,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公開可查涉案金額最多的落馬原省委書記。
孫誌剛曾經也是政壇明星,何以落得如此下場?從環球人物記者的探訪中可知一二。
曾與王三運搭班
孫誌剛的仕途從湖北起步。縱觀他的政治生涯,在湖北的時間也最久,前後長達21年。其中,武漢和宜昌是兩個關鍵城市。
19歲那年,在老家河南滎陽鄉下擔任水庫幹部的孫誌剛獲得組織推薦,進入武漢鋼鐵學院學習。他後來又到上海財經學院工業經濟專業攻讀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到武漢,成為中南財經大學經濟研究所的一名青年學者。
1985年4月,孫誌剛進入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擔任經濟委員會副主任。8年後,39歲的他出任武漢市副市長,成為湖北當時最年輕的廳級幹部。
武漢位於湖北省東區,而位於西南部、又坐擁葛洲壩和三峽兩大國家級水利工程的宜昌也是湖北重鎮之一。1999年3月,孫誌剛出任宜昌市委書記。
當時宜昌的經濟發展處於「高負債、低速度、低效益」狀態,面對「企業貸款難、銀行不放心」的問題,經濟學者出身的孫誌剛提出了「優選閉合貸款法」的理論構想,即銀行遵循擇優扶持的原則,優選企業、項目、產品或者優質資產給予專項信貸支持,使優良資產先活起來,從而帶動存量的盤活和不良資產的轉變。
據孫誌剛本人的總結,「優選閉合貸款法」付諸實踐後,一批宜昌名優品牌迅速壯大,處於困境的醫藥、化肥等企業則重獲活力。其中,沉澱資金達2.2億元的某化肥廠在全面停產近1年時獲得貸款800多萬元,盤活存量資金1億多元,企業解困的同時,銀行信貸資產也得以保全。
2002年6月,在第八屆中共湖北省委第一次會議上,孫誌剛當選省委常委,晉陞副部級。此時他48歲,是當時湖北省委班子中最年輕的成員。兩個月後,他出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任職4年多。也是在這一年,他開始斂財。
2006年9月,孫誌剛轉任安徽省委常委,10月任常務副省長,直至2010年12月。他在安徽工作期間,省長正是後來擔任甘肅省委書記、臨近退休還瘋狂斂財的王三運。班子成員中還有喜歡玉石和「鬥玉」的副省長倪發科。
在宜昌任職期間,孫誌剛曾公開撰文寫道,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特別要注意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身修養,嚴格要求自己,同時管好配偶、子女」。諷刺的是,多年後的孫誌剛,違紀違法問題之一就是「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到了安徽,家風家教問題顯露出來。有一件事在安徽政界廣為流傳。他的妻子到安徽一家著名省級醫院看病,醫生認為她有問題。「後來她又到北京去看醫生,醫生認為沒什麼問題。她很生氣,把這件事告訴了孫誌剛,孫誌剛就出面處理了人,安徽這家醫院的醫生被撤職了。」安徽一名政界人士告訴環球人物記者。
事情並沒有結束。「他老婆還非要鬧著取消人家的職業資格,醫院對她極大不滿,對孫誌剛反應也比較大。給他老婆看病的是一個科室的主任,在業內是比較權威的。經過醫院領導講情,醫生的室主任職位被拿掉了,職業資格得以保留。」上述政界人士說。
「玉米殺手」
後來孫誌剛到貴州任省委副書記、省長、書記等職,有一件事流傳更廣,全省幾乎盡人皆知。
2018年3月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貴州省代表團團組開放日上,時任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孫誌剛說,按老辦法解決不了貴州脫貧攻堅的一系列問題,必須採取超常規、革命性的手段。
就這樣,孫誌剛發起了「玉米革命」。他說,要徹底改變傳統的種植模式,改變祖祖輩輩養成的習慣,革除小農經濟等落後觀念,樹立現代市場經濟觀念,什麼賺錢種什麼、什麼賺錢養什麼,把玉米等低效傳統產品調下來,把蔬菜、茶葉、生態家禽、食用菌、中藥材等附加值高的綠色優質產品調上去,讓農民持續增收、脫貧致富。他特別強調:「這場革命是必須要做的。」
有研究單位稱,種植玉米容易導致水土流失,會危及貴州生態發展。
然而也有當地學者稱:「貴州山地比較多,適合種植玉米,農民自己也有意願種,倒不是說看重收益,因為農民自己也要食用,在家種一點玉米,喂豬、喂雞都可以自給自足。」
「我們這裏種玉米有很多年歷史了,它不需要太多精力去打理,種植成本比較低。當大家知道不讓種玉米後,很反感。」當時在貴州省某村擔任村主任的李岩(化名)告訴環球人物記者。
「上面就要我們去幹這個活,叫老百姓把已經長得很高的玉米砍倒,實在不行補點錢都可以,一定要砍掉。很多人不願意砍,因為玉米眼看就要熟了,快要有收成了。村里老人就說:以前沒飯吃的時候都是靠玉米的,現在突然說不讓種玉米,這是什麼道理?!」李岩說。
李岩也不願去動員農民去做這件事,「上面領導說我是最不聽話的村幹部了」。迫於壓力,他不得不做。「當時原則上是說減少玉米種植,增加其他經濟作物,但實際落實到我們村幹部這一級就是‘全部砍掉’,特別是公路沿線,目視範圍內不能有玉米,領導來了看到是不行的。」後來,感到「胳膊擰不過大腿」的李岩辭去了村主任職務。
當時,有的地方還出現了標語:「你敢種,我敢鏟,堅決消滅苞穀杆!脫貧要幸福,不要種苞穀!」落款是某鎮人民政府。後來接到舉報,標語被撤下。
追求「政績工程」的李再勇在執政六盤水市期間,為討好孫誌剛,禁止種植玉米,甚至拿著望遠鏡檢查路邊、山坳等區域。迫於他的壓力,當地農業部門曾私下提出,不要在公路附近種玉米,「大路邊不要礙他的眼,山裡邊就不用管了」。
漸漸地,人們知道了孫誌剛「玉米殺手」這個綽號。
2019年3月,也是在全國兩會上,孫誌剛稱,2018年貴州農村產業革命取得明顯成效,調減低效玉米種植785萬畝,新增高效經濟作物667萬畝。
實際情況並非完全如此。貴陽市某縣一家農資店經營者告訴環球人物記者,的確聽說那兩年不讓種玉米,但種子還在賣,還是有人在種,也沒有人上門來說不讓賣種子。「我們這裏的糧食作物就是玉米和水稻,90%以上的農戶都種玉米。我做了20來年的種子生意了,感覺那兩年也沒受太大影響。」
李岩也說,農戶實在不想把玉米砍掉的,就沒有改種。
一片嘩然
在易地扶貧搬遷問題上,孫誌剛下的「決心」也很大。
2019年8月,孫誌剛在接受中央媒體採訪時說,「我們採取超常規舉措,開展貴州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貴州用3年時間搬遷了188萬人,是全國易地扶貧搬遷人數最多的省。對此,他在不同場合多次推介。
實際上,這裡面也有不少水分。
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房子是最重要的資產,很多人不願輕易拆除。在貴州長年從事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工作的張娜(化名)告訴環球人物記者:「有一次,孫誌剛到某彝族鄉考察,當地一些老人跪在路上,擋住了孫誌剛的車隊,請求他不要拆掉那些老房子,因為它們是很有彝族特色的建築,承載了一代代人的記憶。經過一番請求,那些老房子才沒有拆。」
「還有一次,孫誌剛到貴州某州開會,當著大家的面說:‘這個易地扶貧搬遷嘛,難度比較大,還有很多工作落實不下去,就是因為有些少數民族,貴州才落後……’當時現場一片嘩然。」張娜說。為了這次採訪,張娜特地向該州幹部求證了此事。
在某反映民意的互聯網平台,很多貴州網民反映了易地扶貧搬遷中的問題。宗江(化名)曾在2019年8月底承接了貴州某縣扶貧項目的土方開挖和場地硬化工程,該工程已於當年10月竣工驗收,工程資金合計136萬元,截至2024年1月他向平台反映,一分未收到。兩個月後,平台反饋,當地有關部門表示情況屬實,並進行了磋商,將逐年支付。
近日,宗江告訴環球人物記者:「當時找我的時候說得倒挺好,讓抓緊干,盡快完工,盡快結款。那是個養殖場,是保障老百姓搬遷過來後的就業的,我覺得也挺有意義,就帶著百十來號人沒日沒夜地幹,白天晚上兩班倒,兩個月就完工了,但到現在還沒拿到錢,他們就一直拖著。我們後續的工程也受到很大影響,農民工薪金也就一直欠著,他們的生活也受到很大影響。」
平台上的類似問題還有不少。
2020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8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貴州省黔東南州岑鞏縣原副縣長、生態移民局局長陳躍因工作怠惰,在負責脫貧攻堅易地搬遷工作中,推動項目建設不力,在上報易地扶貧搬遷相關數據時,明知工作實際進展與工作標準還存在較大差距,搬遷不足三成卻謊報100%。
2019年5月10日,岑鞏縣上報完成住房主體建設1324套,完成率為100%。然而實際情況是,截至2019年7月26日,岑鞏縣達到入住條件的住房僅為584套,實際搬遷戶和搬遷人數隻佔總計劃的24.24%和26.17%,與報送數據存在很大差距。
在紀檢部門的通報中,孫誌剛「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陽奉陰違」。他的問題還有不少。經審理查明,孫誌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貴州省委書記,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推進、股份認購、工程承攬、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如今獲刑,可謂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