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庭審:被告人否認故意殺人稱是意外,公訴人反駁

#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嫌犯否認故意殺人#【#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庭審#:被告人否認故意殺人稱是意外,公訴人反駁】11月1日, 「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在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前當地檢方曾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嫌疑人易某華作出不起訴決定,引起社會關注。

庭審後,李海玉的委託律師王文廣表示,庭審時,易某華講述當年的案發過程比較模糊,聲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而是過水溝時,刀不小心劃到了被害人李某平,此事是意外。易某華聲稱,案發後之所以一直潛逃,沒有投案,是因為當時年輕,很害怕。易某華不認罪,沒有道歉,態度比較囂張。易某華的這些說法遭公訴人反駁,並出示了相關證據,建議法院判處易某華死刑。庭審結束後,法院宣佈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李海玉接受採訪時表示,庭審中,易某華聲稱,自己不是故意殺人,「是失手的」,發現李某平死了,自己被嚇到了,就扔刀逃跑了。易某華的態度比較惡劣,沒有悔過,沒有道歉,還對她及其委託律師「指手畫腳」,這讓家屬非常氣憤。她跟易某華說,「是我親手把你抓到的」,易某華沒有接話。公訴機關建議判處易某華死刑,她對這個量刑建議是滿意的,家屬最大心願就是判處易某華死刑。後面,她想把弟弟遺體帶回老家安葬,哪怕是衣冠塚,就葬在父親墓的旁邊。

此前,李海玉透露,易某華獲不起訴後,曾對她及其家人進行恐嚇,態度囂張。對此,王文廣表示,他當庭問了易某華,易某華否認對李海玉及其家人有恐嚇行為。

王文廣表示,庭審中,李海玉的情緒較為激動,當聽到弟弟被害過程時,好幾次都哭了。李海玉說,她們也提出附帶民事索賠,但民事賠償不是目的,只希望法律嚴懲易某華。

李海玉被媒體稱為「為亡弟追兇27年的姐姐」。她表示,2014年,她的父親李某祥去世,臨終前留下字條,囑託「一定要把犯人(指易某華)繩之以法」。雖距離案發已近30年,家屬會盡力為弟弟李某平討一個公道,希望法院判處易某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