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囚禁的5年,被轉向的人生
終於拿到判決書了。37歲的張玲期待著,自己能就此遠離那場噩夢。
在鄉下的10年里,她每天都被農活包圍,打油菜籽、喂雞鴨、做飯、照顧6歲的兒子,生活平靜庸常。只是偶爾,身體會不自覺地露出異樣。
只要待在封閉的房間,她就頭疼得厲害;有時會突然躥出一股無名火,想摔東西;看見陌生男性,會下意識想躲開。村民發現,這個忽然出現的女人,10年來都沒離開過村子,也沒有人來看過她。
直到2024年4月15日,湖南常德的民警在比對「失蹤人口」信息時發現,「張玲」這個名錄在沉寂多年後出現了新動向。隨即,她被民警找到,再次與外界連接。
「從2010年起,我被人關了將近5年。」在派出所里,這個小麥色皮膚、衣服洗到褪色的村婦告訴警察,自己曾是一名大學生,家在常德市區,接著講出了自己「消失」的經歷。那是第一次,她事無鉅細地回憶自己如何被一名叫鍾鵬的男人囚禁、侵犯,又是如何逃出來被人收留,並留在鄉下,過上跟失蹤前全然不同的生活。
10天后,4月25日,桃源縣警方將此立為刑事案件。鍾鵬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因過追訴期未被起訴)。5月28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強姦罪,批準逮捕鍾鵬。10月15日,桃源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鍾鵬犯強姦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案件之外,在桃源縣公安局、婦聯的組織下,張玲與父母分離14年後終於再次相見。桃源縣婦聯也計劃為張玲現在的家庭提供資金補助,給張玲介紹工作機會,幫助她早日融入社會。
離家
在母親丹恩潔的記憶里,2010年1月22日原本是個普通的日子。
早上7點多,女兒張玲像往常一樣去上班,臨走前告訴媽媽,發了薪金就給她買新衣服,語氣透著歡喜。
女兒很懂事,丹恩潔和丈夫張忠凱都這樣認為。夫妻倆在常德市區開了家早餐店,從早忙到晚,張玲打小就自己上下學、做飯,照顧自己也照顧弟弟。
張忠凱很驕傲,女兒長得漂亮,又乖巧聽話,讓鄰居們豔羨——一定程度上,女兒是夫妻倆的一種體面,被他們一直精心維護著。為了讓女兒變得更好,從她小時候起就儘可能安排好一切。
長大後,這些安排開始關乎人生道路的選擇。大學讀什麼專業,家裡人先拿主意。畢業後,張玲想多去一些地方,有意做導遊,但家人擔心她會曬黑、容易挨罵,就介紹她去做辦公室文員。工作剛落定,家人就給她打扮,安排相親。
「嚴點也是為她好,對女兒就是要多操心一些。」丹恩潔和張忠凱覺得,這些和帶張玲單獨去玩,在筆記本電腦剛興起時捨得花幾千塊錢買給她一樣,都是愛。
張玲感激父母的付出,也努力回報,但她從來都沒告訴過父母,他們的愛有時也會變得沉重。
「從小到大,我想的都是怎麼再變好一些,讓父母滿意,讓他們更喜歡我、認可我。」逐漸地,這成為張玲的一種壓力。
2010年大學畢業後,按照家人的安排,張玲回到常德工作。她在單位附近租了房,刻意保持著與家庭不近不遠的距離。
但在父母眼裡,女兒離他們近了,聯繫卻沒有變多。她不常回家,通話也少,有時候女兒的事問多了她還會不耐煩,「有些反常。」
很快,父母發現,張玲突然在單位做起賣日用品的小生意,還時不時提到,自己很羨慕在南方做生意的舅舅賺了錢、條件好。女兒突然表現出的野心讓他們警惕起來,那是傳銷最猖獗的時候,老家有人因為傳銷人失了、錢沒了。
「我真怕她去搞傳銷。」丹恩潔說。
擔心女兒出事,丹恩潔不再允許張玲獨自在外住,然後在早餐店附近租了個房子,每天讓張玲的弟弟接送姐姐上下班。
在張玲的解釋里,做小買賣是她想賺些零花錢,但這無法說服父母,反而讓他們更加懷疑。再往後,張玲發現,自己的房間總會被家人亂翻。
失蹤前一個月,這種擔心和懷疑達到了頂峰。那天,親戚們把她堵在房間里,十幾個人圍住她,強迫她看反傳銷影片,逼她交出頭目的電話,他們拆下了張玲的手機卡,查了一通,卻什麼都沒發現。親戚們七嘴八舌地教育她不該沾染上傳銷,張玲想解釋,但沒人聽、沒人信。
「他們都是長輩,我不能吵。」數落聲中,張玲甚至感到一陣眩暈,委屈、壓抑、煩躁積在胸口,讓她難以呼吸。
緊接著,一個強烈的念頭襲來——「我要離開這裏。」
她找到了鍾鵬——當時的男朋友介紹認識的「路子很廣」的中年男人——對方告訴她,自己在長沙有人脈,可以給她介紹一份高薪工作,到時帶齊所有證件,先到桃源縣漆河鎮會合。
2010年1月22日,帶著對未來的憧憬,張玲搭上了去漆河鎮的汽車。
如果漆河鎮碌廠橋村的村民留意,或許會在那天看見,50歲的鍾鵬帶著一個年輕女孩回來,她皮膚白皙,臉上有一對酒窩。
那天是臘八,天氣很冷,女孩穿了一件天藍色羽絨服,緊身的絨褲塞進長靴。她跟著鍾鵬上了二樓,再沒出來。
「牢籠」
張玲就這樣消失了。那天下午,丹恩潔沒有等到女兒回家。家人查看監控,發現張玲進入單位,後來獨自打車離開,手機信號最終停在桃源縣陬市方向,之後便一直關機。
最初幾天,丹恩潔和張忠凱還想像著女兒只是去朋友家小住,但直到春節都不見張玲蹤影。他們拜託女兒的朋友一有消息就告訴自己,結果一通電話都沒等來。這是從沒出現過的情況,正月十五左右他們決定報警。
這時的張玲,已經被鍾鵬鎖在屋裡30多天。
事發當天,鍾鵬帶張玲來到一處院子前。那是在村子的角落,院牆邊上就是田地,四周幾乎沒有鄰居。院子鐵門緊鎖,裡面有棟二層小樓,張玲注意到,小樓的所有窗戶外都用鋼筋封著。小樓的大門和樓梯間也上了鎖,鍾鵬依次打開,帶張玲上了二樓。
剛走到一間小屋的門口,鍾鵬立刻變了臉,往日和氣的模樣消失,肥胖的圓臉生出一種她從未見過的猙獰。張玲來不及反應就被鍾鵬一把推了進去,然後搶走了她的包和手機,拔下電話卡。木門被猛地關上,接著是落鎖的聲音。
就像被扔進籠子的小鳥,她本能地砸門、大喊,手腫了,嗓子啞了,都沒人回應。聲音太大,鍾鵬就威脅要弄死她,埋在後山,沒人會知道。她忘不了鍾鵬說這些話時的眼神,透著一種捕食野獸般的凶殘。這讓她瞬間失語,恐懼覆蓋了一切感官,不敢也不能再發出聲響,只剩下顫抖、哭泣。
困住她的房間剛能容下一張單人床,幾乎沒有走動空間。後來鍾鵬見她病懨懨的,給她換到另一間屋,空間稍大些,可以來回走一走。牆把房間分成兩部分,裡面是雙人床和一隻排泄用的紅色塑料桶,外面則是一張辦公桌、一把椅子、一台廢棄的電腦和一個書櫃。
第一晚,鍾鵬就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他紅了眼,胳膊使勁抵住我的脖子,像要掐死我。」粗暴的動作讓張玲透不過氣,大腦一片空白,過了許久才感受到疼痛。每隔一週,侵犯就會發生一次,她的羞恥和憎恨也會多一分。
所有的折磨都彙集成一個念頭,逃離這場突然的囚禁。剛開始的那段日子,只要恐懼稍微消退,她就會拚命掙扎,撞門、大喊。換來的是身上的淤血和傷痕,這都是鍾鵬對她的懲罰。最嚴重的一次,她被推到牆上,額頭撞出了血。
她也嘗試過絕食,但最後敗給了求生的本能。最後,她只能幻想有人來救自己,期待著有一天那扇門打開後,走進來的不再是鍾鵬,而是帶她出去的人。
她不知道,沒有人能聽到她的聲音。屋子唯一的窗戶被封得嚴嚴實實,在屋裡張玲只能聽見下大雨的聲音,有時也會透過縫隙傳來稀疏的奏樂聲,張玲猜那是村里正在辦紅白事。
據判決書,警方的現場勘驗筆錄和照片顯示,「張玲被拘禁的地方位於二樓,樓梯中間可見帶鎖的木門,居住房間狹窄、門窗封閉。」
鍾鵬的女兒在證言里提到,鍾鵬不準張玲下樓,張玲若不聽話就會遭到他的辱罵。鍾鵬交代她和母親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二樓住了個女人,「張玲從來沒有下樓。家裡來外人時,鍾鵬會讓張玲躲在房間不要出來,也不要發出聲音。」後來,鍾鵬又把二樓的走廊用紅磚砌了面牆,只留出縫隙透氣。
那座小樓與外界最近的聯繫,是樓後一條安靜的小路,偶爾才會有一輛三輪或電單車突突駛過去。外人不會知道,牆的另一側,一個不屬於這裏的女人正在求救。
在更廣闊的視角里,這本就是一個偏僻冷寂的山村。從縣城出發沿著省道行駛1個小時,再沿一處不起眼的岔路下去,駛過一段被茂密樹木掩蓋著的狹窄山路後,才能抵達這個名叫碌廠橋村的地方。
村里人也很少來這個整天鎖著門的院子,就連鍾鵬的大哥,哪怕離自己的幺弟只有100米,也鮮有來往。
這個幺弟從小就好吃懶做,起初跟著父親學做鐵匠,但不願吃苦。桃源縣是道教聖地,民間有「養廟」風俗,2005年鍾鵬回村後在老屋旁建了兩座廟,以收香火錢營生。但他還是常找兄弟們借錢,借了也不還,再後來,連逢年過節也都不打招呼了。
「仇人。」大哥在手掌上寫下兩個字,形容自己的幺弟。
鍾鵬從不讓大哥走進自己的院子。「他平時關門閉戶的,過年打了豆腐給他也不讓進,都是從大門底下遞過去。」大哥說,自己把二層小樓留給鍾鵬時,窗戶又大又亮,結果被鍾鵬改得「像個牢房」。
在這間「牢房」里,一天被分解成86400秒,張玲從未感受過時間如此漫長。她的希望被消磨殆盡,常常感到呼吸困難,總是迷糊著睡過去,一覺醒來,分不出是清晨還是夜晚。房間瀰漫著排泄物的異味,和昏暗的空間一起,壓得人睜不開眼。她的視力也越來越差,每天「雲裡霧裡」,甚至出現了幻覺,在一成不變的白飯裡,聞到了雞肉和豬肉的香氣。
有時,壓抑也會讓她變得狂躁,特別是天氣晴朗的時候,但大部分時候她已經沒有力氣發泄。偶爾雨下得猛烈,她才會獲得在門外的走廊放風的機會——只有不到1分鐘的時間,剛喘上兩口氣,甚至還沒看清屋外的環境就又被關了回去。
房間成了張玲最熟悉、也最厭惡的地方,和她相伴的只有米黃色地磚和白牆,偶爾會有蜈蚣和老鼠鑽出來抓她一下。辦公桌上的電腦是壞的,打不開,黑色的皮椅上落的全是灰。
櫃子也被鎖住,櫃門是透明玻璃,就著微弱的光亮,張玲常常盯著裡面的書脊看字,有時也會在玻璃上看到自己。日複一日,她發現鏡中的少女變得憔悴、蒼老,神采消失。
最後,她幾乎認不出自己。
尋找
女兒失蹤後,丹恩潔不止一次夢見她,不停說著「媽媽你救我」,一覺醒來,眼睛又哭腫了。就像個預言,她和所有人說「我的玲玲還在等我。」每次夢醒後,她就打電話給派出所,問掛著失蹤人口的女兒有沒有消息,答案無一例外都是否定。
張玲失蹤的前三年,她和張忠凱哪有線索就去哪。女兒的手機信號消失在桃源縣,她就在當地買了份保險,讓熟悉每個村子的銷售幫忙一起找。縣轄的各個鎮,最熱鬧的車站、集市,她也全都去過。
此時的張玲,連記憶中家人的樣子都開始模糊。她不再激烈反抗,只是麻木地等待著一個機會。
起初,她還有意識地多走走,「為以後逃跑做準備。」後來,她逐漸變得「像只沒有想法的動物」,活著只是本能。
每天,她只是趿拉著拖鞋在屋裡晃蕩,缺乏必要的鍛鍊讓她的肌肉鬆弛,睏了倒頭就睡,餓了就躺在床上等飯吃。
在這間屋子裡,她失去了一切,自由、尊嚴、人格,就連陽光和新鮮的空氣都成了奢求……時間尺度也變得混亂,她無法準確計算自己被關了多久。
光點透過窗子的縫隙打在牆上,張玲盯著它從一邊挪到另一邊,一天也就過去了。開始她還能記著日子,三天后就再也數不清了。
到了最熱的時節,牆燙得靠不住,晚上一次次被熱醒後,張玲像烙餅一樣翻來覆去。這也是她為數不多感知時間的方式——熱起來,就是過了農曆五月初五,轉涼,八月十五就到了。
鍾鵬一家在樓下廚房做菜,氣味直往張玲鼻子裡鑽。聞到竹筍和椿樹芽的味道,張玲知道,這是春天。而當窗外響起花炮聲,意味著自己又挨過了漫長的一年。也只有這時,她才會從混沌中驚醒——她想家了,想媽媽。
與家人所有的不悅都不再重要,她想起自己去長沙讀書,第一次出遠門,媽媽帶著行李一路坐公共汽車送她,隔三岔五給她送肉送飯。
她也想爸爸,但也怕他。爸爸脾氣暴躁,張玲遇到事情不敢和他講。她那時還不知道,父親急得頭髮都白了大半。重逢之時,他特意請假回家,早早準備一桌菜,提前兩個路口等著她。
每到過年,辦團圓飯的時候,丹恩潔也格外掛念女兒。
「我是個最快活、最熱心的人,但張玲失蹤之後,我從沒高興起來過。」丹恩潔說,只要看見二三十歲的孩子她就會掉眼淚,把眼睛都哭花了。怕丹恩潔傷心,張忠凱收起了女兒的照片,但她還是會時不時掏出來再看一看。
「在我有生之年能把她找回來是最大的幸福,死了也不會帶著遺憾。」丹恩潔說。
尋找之外,他們也小心維護著自己和女兒的體面。
女兒剛失蹤的時候,他們向單位請假說她臉傷了不方便上班。後來再有人問起,就說女兒賭氣跑了。他們沒印尋人啟事,只想著萬一女兒回來還能繼續之前的生活。
親人都沒有放棄尋找,張玲的幺舅常開車在常德市到處打聽,後來他在漆河鎮做生意,跟張玲相隔不到6公里,那是張玲距離家人最近的時刻。鍾鵬有時也會出現在漆河街道上,但張玲的幺舅從沒注意過這個身高一米六的矮胖男人——在人來人往的集市,他太普通了。
「女兒」
張玲意外發現自己也成了母親。
懷孕時鍾鵬告訴她,如果生下一個男孩就放她走。鍾鵬當時只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兒,他曾向張玲透露「把你搞來就是為了要個兒子」。判決書顯示,張玲懷孕後,鍾鵬的妻子曾問起丈夫那是誰的孩子,鍾鵬回答這是「借母生子」。
張玲猜測,這或許是一個重要原因,讓鍾鵬的妻子和女兒成為了囚禁自己的幫兇。她們明知自己的遭遇,卻從未表現出半點同情,反而參與看管。後來,這對母女也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但因為已過追訴期,兩人未被起訴。
被關在房間里,張玲無法預測後來的事,鍾鵬的「承諾」和一天天變大的肚子讓她又有了希望。她不再嫌棄飯菜,給什麼就吃什麼,「總得先活下去。」
2010年10月的一天夜裡,鍾鵬把就要臨盆的她塞進了一輛麵包車。
「如果他帶我到醫院,我就能求救。」張玲肚子痛得要命,心裡卻在盤算。車子在漆黑的山路上不知道行駛了多久,車門打開後,張玲發現四面都是大山。她被拖進了一間四面漏風的木板房,鍾鵬找來一個接生的老太太。
張玲只覺得下體腫了、裂了,就快暈過去了,才聽見嬰兒的哭聲。她摟了一下小貓似的女兒,就再也沒了力氣。
鍾鵬沒放走她。往後的日子,張玲也沒做過一天「母親」。女兒頭髮長了嗎?會說話了嗎?穿什麼衣服?隔著那扇緊鎖的門,她只能猜想女兒的樣子。
直到有一天,天色暗下來,她正在昏昏沉沉的時候,女兒忽然歡叫著跑過門外。張玲驚醒,貼在門上貪婪地聆聽,「聽她的聲音過來又過去,心裡舒服多了。」張玲說,女兒只發出零星幾聲,但已足以讓她繼續活下去。
後來的每晚,她都會早早守在門口。有時聽見女兒被罵哭,她也趴在門上跟著流淚。她想拍拍門得到女兒的回應,但鍾鵬威脅她,只要敢這樣做就再也看不到女兒。
一次,鍾鵬的妻子送飯時女兒也跟進來了,臉圓圓的,穿著粉紅色的棉衣,留著齊耳短髮,一看到張玲就開始哭。這是她被囚禁的4年多里唯一一次見到女兒。往後的日子,她只能靠聲音來想像女兒的成長。樓梯上急促的腳步聲更重了,那是女兒在長高;門外的咿呀學語變成了清晰的字詞,那是女兒會說話了。
她聽到女兒喊媽媽,只不過對象不是她——在村里,鍾鵬聲稱這個女兒是被人遺棄在廟門口,他和妻子收養的,女孩叫妻子媽媽。
對另一個母親丹恩潔來說,她還不知道能不能再聽到女兒的聲音。
鄰居總來打聽,「他們一見面就問,張玲去哪兒了。我們說她結婚生子,過得很幸福。」
找女兒花費了大量心力,生意也跟著斷斷續續,她和丈夫張忠凱都感到了巨大的壓力。「她沒下落,我們還要活。」2013年,夫妻倆不再承租早餐店,兒子結婚了,他們搬到新家,跟過去斷了聯繫。臨走時,丹恩潔囑咐新住戶,如果有女孩找過來就立刻聯繫她。
「我要離開那個傷心的地方。」說著,丹恩潔又哭了。
再收到女兒的消息是2014年。來電是陌生號碼,但丹恩潔一下就聽出來,對面是消失了近5年的女兒。
「玲玲還活著。」長期的思念、擔心在這一刻決堤,從心中翻湧出來,她泣不成聲,不斷問著女兒的狀況。「你在哪,過得好嗎?是不是有人控制你?」
電話那頭沒有回答,只是提出需要1萬塊錢,囑咐她千萬不要報警。張玲沒辦法,鍾鵬就在旁邊,講錯一個字電話就會被立刻按掉,她不想再失去一次逃跑的機會——幾天前,她聽鍾鵬說起缺錢,想到可以藉口要錢向媽媽求助。
掛斷電話,丹恩潔和家人商量,為了女兒安全暫時先不報警。況且當時兒子正在籌備婚禮,這時讓人知道了自己還有個失蹤的女兒,「不光彩。」
約好交錢的那晚,丹恩潔拎著一兜現金等在公園門口。她叫上了兩三個妯娌陪自己,家裡的男人們則在遠處等候,「等張玲一露面我們就能帶走她。」
等了半個多小時,張玲最終也沒出現。丹恩潔不知道,女兒就在不遠處的車里,因為沒戴眼鏡只能瞥見媽媽的輪廓。本打算取錢的鍾鵬非常謹慎,剛一探頭就縮回來,見對面人多他讓司機趕快走。第二次的出逃機會,又在張玲眼前溜走了。
從那以後,在張玲被囚禁的最後一兩年,鍾鵬表現得越來越緊張了。不準張玲晚上開燈,認為她在故意報信;安靜坐著,他也跑上來罵一通,怪她砸門。
轉機發生在2014年的一個下午,鍾鵬的大女兒罕見地放她下樓打掃院子。她又想逃,可長期的封閉讓她連路都不會走,雙腿不受控制地顫抖,要扶牆才能下去。沒幾分鐘,就被鍾鵬的女婿魯寧撞見。他問妻子這是誰,然後責怪道:「關人是犯法的。」
這是鍾鵬處心積慮隱藏的秘密,第一次被「外人」知曉。判決書里,鍾鵬也在證詞里提到,魯寧 「發現張玲的存在後」,他便開始轉移張玲。
大概一週後,張玲突然被叫醒,鍾鵬把身份證還給她,讓她立刻跟自己走。張玲記得清楚,院門口的橘子樹上青果正在轉黃,人們穿上了小薄棉衣,還要加條秋褲,自己身上卻只有一條單褲。
「他要放我走?」她無法確信,只覺得心跳得厲害。那晚月光很亮,晃得眼前一片朦朧,張玲跟著鍾鵬走在田間小路,不小心踏進溝裡踩了一腳泥。她累得喘不上氣,不知走了多久,總算到了鎮里的公共汽車站。
噩夢
2014年10月,在桃源縣熱市鎮的一座村莊,63歲的「廟主」薛丹等來了一位新香客。
這是個很瘦的女孩,不算高,皮膚有種病態的白皙,吃不進飯,眼神也直愣愣的。
「你是哪裡來的?今年多少歲?在哪裡讀書?」連續問了幾個問題,對面的人張嘴卻發不出聲。鄰居圍過來聊天,她直往屋裡躲;不敢一個人出門,在村里散步也要人陪。
女孩正是張玲,是鍾鵬帶過來的。薛丹此前就認識鍾鵬,在當地,「廟主」間互相介紹香客到廟里小住「撐門面」,並以此賺取「中介費」是常事。
薛丹記得,三天后鍾鵬再來,要把張玲帶走時她看到了反常的一幕:女孩拚命搖頭,滿眼都是恐懼,她邊哭邊給薛丹作揖,求她幫忙。薛丹不知道女孩究竟遭遇了什麼,但不忍心看著她這樣離開。與鍾鵬交涉後,對方提出如果「借錢」給自己,就可以讓張玲多留幾日。那一次,她拿出了700元。
此後,鍾鵬又來過幾次,每一次張玲都東躲西藏。薛丹覺得這很反常,她本能地不想讓女孩陷入到危險中。其中一次,鍾鵬想強行帶走她,薛丹和老伴兒拿著鋤頭擋在門前攔了下來。
「我家沒有‘狠人’,保護不了她太多。」薛丹說,自己雖然有兩個兒子,但大兒子常年在外打工,小兒子不管自己,她和老伴年紀大了,平時只靠給村里人幫工過活。她讓張玲報警、找家人,張玲卻直搖頭。
她聯繫過媽媽,但接電話的卻是個陌生的聲音——丹恩潔換了手機號碼,那次交錢未遂後,丹恩潔幾乎確信女兒入了傳銷,「我擔心她把壞人引到家裡。」張玲也去過之前的早餐店,打聽家人的下落,但也了無音訊。
至於報警,「那時候我天天腦殼疼,哪有力氣去做別的?況且鍾鵬也威脅過報警就傷害家人。」過去的1730多天就像個噩夢,從未離開,在身上遊走,讓張玲難受得起不來身,即便站在冬日溫和的陽光下也會暈眩;她變得敏感多疑,總覺得有人盯著自己、議論自己;她不敢公開自己的經歷,怕討人嫌、被拋棄。
她重獲了自由,卻難以適應自由。就像條尾巴,張玲總是跟在這位婆婆身後,對週遭的一切保持警惕。
接近5年的經歷讓她很難再去信任別人。一開始,薛丹不知道女孩的身世,怕她再受刺激,就讓家人與她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但關心並沒有減少,見張玲唯一一件外套的拉鏈壞了,常常雙手環胸,薛丹讓老伴兒把外套拿到鎮上,換了拉頭回來。薛丹的兒子每次去鎮上給女兒買零食,都會帶回兩份,把其中一份留給張玲。
張玲也開始觀察著這個陌生的老婆婆,從發出第一聲「切(吃)」開始,教自己重新說話,半年後,她終於能勉強和對方交流。這半年,她發現薛丹會走一兩小時山路去給自己買合身的厚棉褲,也沒有限制她去任何地方。
她洗了近5年來第一個熱水澡,白天勞動,晚上睡覺,沒人再打罵自己。再到後來,她擁有了被囚禁以來的第一部手機,是薛丹的兒子送的,她可以自由地和任何人聯繫。
一天晚上,她終於向薛丹開了口,告訴了對方自己曾經的非人遭遇。兩人「眼淚嘩嘩流」,後來薛丹借了五六千元陸續送給鍾鵬,算是留住了這位「香客」,對方也很少再來過。
日子一天天過去,薛丹發現,張玲說話時開始帶著笑容直視對方。她也終於有精力仔細打量這個「家」——一幢貼著粉色瓷磚的三層小樓,瓷磚脫落了幾塊,露出灰色的水泥牆;屋裡空蕩蕩的,沒有彩電,傢俱只有幾張簡單的桌椅;屋外有個雞棚,還有一塊菜園和一個小花壇,現在都歸她打理。她種上了辣椒、毛豆這些常吃的菜,還種了兩棵盛放的玫紅色月季。
但有些傷痛仍會時不時地冒出頭來。
廁所有異味,她就不想上。大風把門吹得「砰砰」響,她會害怕。做筆錄時警察要關門,她感覺頭暈想吐,立刻大叫著把門打開。陌生的男人來家裡收廢品,她鐵著臉趕他走,怕又遇到壞人。
2018年,她和薛丹的大兒子成為夫妻,有了兒子。即使面對丈夫,張玲也無法完全放下戒備。性是痛苦的,平時他們分房睡,丈夫一湊過來她就條件反射地打他。
她牽掛和鍾鵬生下的女兒,現在沒人能阻止她們相見了,但因為陌生,女兒不想與自己生活,只在週末才來一天。她珍惜這短暫的相處時光,只是有時候,看到女兒那張跟鍾鵬相像的面容,頭就開始疼,就像只要靠近那座院子就想嘔吐。
她不知道,這場噩夢什麼時候才能真正結束。
兩段人生
如果沒被囚禁,人生會怎樣?37歲的張玲不止一次想過這個問題。
過去她稱得上要強,考上的是專科,卻同時修完了本科項目,最後拿到了自考的本科學曆。同宿舍的朋友都談戀愛,只有她在一刻不停地學習,拿到了導遊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水平證書。她籌劃著,將來有時間她還要考駕駛證。學校辦的體育比賽,每次她都使勁跑、使勁跳,要得個第一。
「沒她搞不好的事。」丹恩潔說。
14年後再見面,丹恩潔覺得一切都變了。
今年4月,「失蹤人口」張玲鎮上派出所給兒子辦戶口,錄入了自己的信息。幾天后,4月15日,她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警察確認她的身份後,這個離家14年的女孩終於被找到了。
第二天,在桃源縣公安局和桃源縣婦聯的組織下,張玲家人趕到派出所「認親」。張玲第一眼就認到了媽媽,瘦了,也老了,原先好好的一雙眼,哭得遇風就流淚。「這都怪我。」兩個人抱著大哭,哭到外面的大雨聲都聽不見。36年來,她第一次聽見媽媽喊自己「寶貝」。
丹恩潔發現,曾經體面的女兒胖了、黑了,頭髮綰在腦後,額前散著細碎的劉海,架個眼鏡。舊衣舊鞋一身土氣,走路低著頭,連方向都分不清,完全沒了當初的風采。就連口音都變成了桃源話,只有叫「爸爸」「媽媽」時才有些從前的爽快。
越是這樣丹恩潔越心疼。她悄悄給辦案的警官發消息,讓他狠狠去問,不能潦草結案。張忠凱卻接受不了,合照時,非讓張玲把那身透著土氣的外套脫掉。背著張玲,他難過得大哭:「這還是我的寶貝女兒嗎?」
媽媽把她帶回家,但在乾淨整潔的房間里張玲顯得格格不入。
房子是2003年之後買的,有100多平方米。廁所沒有一塊水漬,淺色的地板亮得反光,一個腳印都沒有。客廳牆上貼著壁紙,暗金色的花紋襯得屋裡更加亮堂,電視上蓋著防塵的白布,果盤擺得整齊。
丹恩潔還保留著女兒的一套碎花睡衣、一件上衣、幾張照片和那台筆記本電腦作為念想。她把電腦拿給女兒,張玲卻早就忘了怎麼開機打字。
現在,張玲最拿手的是播種、收割、洗衣和做飯。丹恩潔給她買了幾套風衣和毛衣,整齊地疊好,她想彌補女兒,讓她重新光鮮起來。張玲一件沒要,這些淺色的、柔軟的新衣穿上幹活不方便。如今,她更習慣挽起袖子走在鄉下的小路上,隨手摘一些野果搓兩下就放進嘴裡嚐。
丹恩潔覺得女兒變化太大了。兩人還沒聊多久,張玲就要進屋自己待著,晚上她們睡在一張床上,背對背各躺一邊。婦科檢查結果還沒出來張玲就急著要走。一天淩晨,她坐在客廳把起夜的張忠凱嚇了一跳。
「你怎麼不睡覺啊?」張忠凱問。「我想回去。」張玲很堅持。臨走前,她還拎了好幾兜魚和肉帶回去給婆婆一家吃,這讓丹恩潔難過:「她覺得那裡才是她的家。」
更讓她難過和不甘的是女兒沒有了一絲銳氣,而是和一個貧窮的家庭綁在一起,躲在鄉下,不社交,也不去賺錢。「我都60歲了還在工作,不指望她出人頭地,但她還那麼年輕,怎麼能跟社會脫軌呢?」
新的開始
丹恩潔說她願意退一步,接納女兒的新家庭,承諾幫她帶孩子,也可以聯繫一切能聯繫的人介紹工作。她反復告訴女婿,一定要把張玲帶出去,走出那個封閉的地方,回到屬於她的軌道。
但只有張玲清楚,走出來根本沒那麼簡單。光是重新面對家人,就已經很難了。
某種程度上,是她主動選擇了封閉。在農村的家裡,她不用擔心遇到陌生人,那會讓她感到緊張。偶爾她還是會被噩夢驚醒,至今依然不敢獨自散步,但只要身處家中,她就能獲得寧靜,還有她曾經渴求的安全感。
她把自己的生活半徑縮小,重獲自由的10年間,她甚至沒有去過縣城,連鎮上的集市也鮮有到達。這10年,她更熟悉泥濘的小路,山間的羊群,以及自己的新家人。連她自己都沒注意到,面對兩種生活,她下意識的說法已變成了「我們」農村和「你們」城市。
更重要的是,在這裏,她感受到了從未有過的被尊重和話語權。薛丹一家都覺得張玲聰明能幹,不管是燒火做飯還是家裡的存摺密碼,大事小情都由她掌管。她規劃著這個家庭的未來,讓丈夫去考電工證,53歲的丈夫照做,每天趴在桌前學習。
她覺得,丈夫年紀大,人卻老實貼心,下雨了沒帶傘,會把衣服脫下來給張玲披上。「他幹什麼都聽我的。」
但在父親眼裡,他始終無法認可這場婚姻。在家的五六天,張玲哭了好幾場,父親總是強調,別人家的孩子出國、拿獎學金,自己的孩子卻嫁了一個「又老又窮」的男人。
「都是她自己造成的,一步錯、步步錯,她自己毀了自己。」張忠凱替她著急。後來,就連丹恩潔也加入進來,讓張玲離開現在的家庭。
還有那些親戚,再一次,他們團團圍住張玲,勸她減肥,勸她再想想未來。就像14年前她失蹤前的那場數落一樣,吵得她頭都大了。
讓她煩惱的還有眼下現實且粗糲的清苦生活。今年72歲的薛丹視力退化,右手骨折過,幹不了體力活。丈夫身體也在變差,不再外出務工,家裡沒有收入,全靠幾萬元存款過活。丈夫的大女兒在外讀書,每月需要2000元生活費,不久前,他們的小兒子生病,掏空了家裡的積蓄。
她不得不考慮重新回到城市謀一份生計,儘管她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紮進人群,告別恐懼。
有關部門正在提供幫助。桃源縣婦聯的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桃源縣縣政府組織民政、教育、婦聯、公安一起開會研究過張玲的事情。婦聯正在幫助張玲尋找工作機會,教育局則安排了張玲的女兒轉學到熱市鎮,並和婦聯一起給女孩做了心理疏導,讓她慢慢接受真相,回到母親身邊生活。
父母還在迫切地等待著女兒的回歸,為她準備好了一切,來填補那4年多受到的傷害。女兒本就屬於城市,現在為什麼非要過另一種生活呢?
張玲不知道究竟該怎麼做。女兒轉學後不再寄宿,每日回家與自己朝夕相處,張玲喜歡這樣的時光。收到判決書的當天,她帶女兒去派出所改名字,不再姓「鍾」,隨了丈夫的姓——她相信,這會是個新的開始。
她說女兒很懂事,也很適應新學校的環境,月考全班第一。這讓她想起自己在大學時不停考證的日子,偶爾她還會想起大學畢業時做導遊、到處走一走的計劃,久違的衝動隨即生起,又一瞬而過——院前的菜園還等著她打理,天色不早了,她生起火,為一家人準備晚飯。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左琳 秦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