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新規落地,多地市監部門發文將嚴查嚴管非法拚改裝
為深入推進電動單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保障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電動單車產品準入及行業規範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稱,11月1日起,不符合《電動單車電氣安全要求》等相關強製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單車不得生產、銷售、進口。11月1日後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單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辦理登記上牌。
澎湃新聞注意到,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多項行動,加強電動單車的產品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
福建省市監局官方微信號10月31日發佈《給全省電動單車銷售門店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書》指出,電動單車經營主體應做好進貨檢查驗收,進貨驗收時要確保供貨商資質齊全,並檢查車輛合格證及控製器和鋰電池, 11月1日起嚴禁銷售「車載式」充電車型;其次,銷售門店應核對產品合格證上「產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商標」「型號」「CCC證書編號」信息,與網站查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證書狀態是否為「有效」。
《告知書》還強調,銷售門店不得以非賣品、展示品等名義在門店擺放、存放其他無關車輛;銷售門店應當守法經營,主動公開承諾「拒絕非法改裝」。
據福建省廈門市監局11月1日官方微信號發佈的消息稱,廈門海滄區市監部門深入開展轄區內電動單車銷售點專項整治行動。此次行動以電動單車銷售門店為重點場所開展檢查。
上述消息稱,今年以來,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交警、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80次,立案21起,查封查扣不合格電動單車55輛。
10月31日,陝西省市監局官方微信號也發佈消息稱,陝西省市監局在西安督導檢查電動單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在傘塔路電動車市場,檢查人員瞭解了電動單車門店的進銷台賬、誠信經營承諾公示和以舊換新政策,並現場察看了在售車輛的合格證明、廠名廠址和CCC認證標識,強調銷售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禁止購銷不合格產品,不得為消費者提供非法改裝、拚裝的電動單車,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做到規範經營、安全經營。
上海市監局官方微信號10月31日發佈消息稱,持續深入推進電動單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首先將強化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抽查工作,採用了「線上+線下」和「天空+地面」的監管模式。通過無人機巡查和網絡平台管控,形成了立體化的監管網絡,提高執法靶向性,提升打擊精準度。其次,上海市監局在強化主體責任方面,要求企業配備專門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製定風險防控清單,並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同時,市場監管部門還與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了聯合執法,對涉嫌犯罪的行為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海市監局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單車時應仔細查看產品的合格證和CCC認證證書,確保符合最新的國家強製性標準,還應特別注意充電器的合規性。而對於經營者,必須及時清理不符合新標準的庫存產品,嚴格進貨查驗,並嚴禁非法拚改裝,以保證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