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管製刀具進火車站,兩人被天津鐵警行政拘留3日

新京報訊(記者趙敏 通訊員吳慶偉 康偉公)近日,天津鐵路公安處天津站派出所查獲兩名違法攜帶管製刀具進站乘車嫌疑人。兩人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其攜帶的管製刀具也被收繳。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11月6日11時許,天津站南進站口,安檢員在對進站旅客進行安檢時,發現一男子攜帶的行李箱中夾帶一把刀具,安檢員隨即要求其開包檢查。隨後,安檢員從這名男子的行李箱中查獲一把砍刀。經現場測量,這把砍刀刀尖角度為75度,刀刃長35釐米,單側開刃,全長50釐米。

接到安檢員報警後,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處置。經查,男子叫楊某,今年36歲,黑龍江省雙城市人,據他交代,這把砍刀是用於砍牛骨和羊骨。民警隨即將其傳喚至天津站派出所接受進一步審查。經公安機關認定,楊某攜帶的這把砍刀屬於管製刀具。

楊某攜帶的刀具。 圖源:天津鐵路公安處楊某攜帶的刀具。 圖源:天津鐵路公安處

11月11日16時許,同一進站口的安檢員發現一名旅客行李物品中夾帶一把疑似管製刀具。被要求開包檢查後,該旅客翻找半天,最終從行李物品中拿出一把匕首。經測量,匕首刀刃長約34釐米,刀尖角度小於60度,單側開刃,刀柄纏有編織繩。

經民警調查,攜帶匕首的旅客叫張某,今年58歲,黑龍江省海倫市人,張某稱自己一直將這把匕首帶在身邊,當日準備乘坐火車返回老家,因為害怕被安檢人員查出,他將匕首放在了行李物品的最下面。經公安機關認定,張某攜帶的匕首屬於管製刀具。

張某攜帶的匕首。 圖源:天津鐵路公安處張某攜帶的匕首。 圖源:天津鐵路公安處

天津鐵路民警提示廣大旅客,乘坐火車出行時要提前瞭解《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或者撥炒籃路客戶服務中心電話瞭解相關規定,檢查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切勿因疏忽大意、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

編輯 彭衝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