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被控虛假訴訟案再次開庭,已進行8日
山東一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被控虛假訴訟案有新進展。該案在2023年11月13日一審第一次開庭,歷經多次庭審,本次庭審為一審第五次開庭。從今年11月5日開始,截至14日,本次庭審已進行8天,目前仍在繼續。
新京報記者從參加庭審人員處獲悉,庭審之所以持續多日,是因其間不斷髮生的審辯衝突。
律所主任代理農民工討薪官司成犯罪嫌疑人
新京報此前報導,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專職律師。庭審中,公訴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農民工向工程總包公司討薪的訴訟中擔任原告代理人時,涉嫌虛假訴訟罪。此次刑事訴訟的另外兩名被告人為分承接工程的米某某和僱用上述75名農民工的包工頭陳某某,兩人被控罪名同為虛假訴訟罪。
該案源於一個層層分包的工程項目。項目完工後,上遊包工頭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自掏腰包給農民工結清了薪金。事後為了方便討薪,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師,在農民工已經拿到薪金的情況下,以他們的名義起訴了工程總承包企業欠薪。公訴人認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授意米某某、陳某某,捏造75名農民工從陳某某處承接勞務後勞務費未得到清償的事實,炮製虛假訴訟。
今年4月9日,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對正在取保候審狀態的高丙芳變更強製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執行逮捕,此後,高丙芳一直被羈押於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陳某某一直處於取保候審狀態。此次庭審,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審。
辯方質疑公訴人舉證內容,申請公訴人迴避被駁回
知情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案庭審過程如此漫長是因為其間爆發了多次審辯衝突。
多名參加庭審人員向新京報記者回憶,最激烈的一次衝突發生在11月6日,起因是控辯雙方圍繞公訴人舉證的一段28分鐘的錄音進行質證,錄音內容系高丙芳向農民工上面的工班長等人解釋、處理農民工委託代理協議簽訂事務的過程。公訴人當庭轉述了錄音中一段對話,並指出,對話能夠證明高丙芳明知所謂的民事訴訟是為了替包工頭米某某要錢,而非替農民工要錢。
法庭中播放了這段錄音,但錄音噪音很大,且說話人用的是地方方言,多名旁聽人員表示,內容聽不太清、聽不太懂。
多名參加庭審的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高丙芳當庭表示,錄音里不包含公訴人轉述內容,要求提供錄音文字版。公訴人回應,上述錄音內容為根據上下文「歸納總結」。因控辯雙方僵持不下,審判長宣佈休庭。
11月10日的庭審中,上述錄音的文字版在法庭上以投影的方式被展示出來,多個信源證實,文字版錄音與公訴人轉述內容不符。辯方指出,錄音內容能夠證明,高丙芳在當時認為,自己代理的多起民事訴訟就是在為農民工個人討薪。
高丙芳辯護人在庭審上指出,「公訴人涉嫌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申請公訴人迴避,並要求追究公訴人法律責任,被法庭駁回。
庭審期間,辯方向法庭申請調取本案被害人案涉工程總包方公司的與律師簽訂的委託代理合約和流水,目的是核實被害人提出的110餘萬元律師費的損失是否屬實。辯護人解釋,這關係到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的量刑。根據刑法和2018年10月實施的虛假訴訟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炮製虛假訴訟造成他人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申請被法庭駁回。辯方認為審理不公,申請審判長、審判員迴避,也被駁回。這也造成了庭審進展緩慢。
此次庭審中,控辯雙方均提交了新證據。
辯方提交的一份新證據系討薪案一審勝訴後,討薪案的75名原告之一、工班組長張某某與高丙芳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張某某問高丙芳:「官司錢頭年還能到位吧?」「工人想要錢關鍵是。」高丙芳辯護人認為,這能說明,農民工和工班組長串通向高丙芳隱瞞了農民工已拿到薪金的事實,導致高認為自己代理的民事訴訟是在為農民工討薪。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經辯方多次申請調取證據,此次庭審期間,公訴人向法庭提交了多份信訪登記表,登記表顯示,米陳二人在與高丙芳確立委託關係前,在農民工薪金已付清的情況下,就已經借農民工討薪名義,向信訪部門討要工程款。辯方指出,這能夠證明檢方指控的高丙芳授意米陳二人借農民工討薪名義討要工程款的指控不成立。
據瞭解,庭審現場,米某某和陳某某認罪認罰,高丙芳未認罪。目前,該案庭審仍在繼續。
新京報記者 劉思維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