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盡孝父母可撤銷贈與,用法治守護孝道
【#子女不盡孝父母可撤銷贈與#,用法治守護孝道】讓「不孝子」沒有想到的是,父母贈與自己的房產,鐵板釘釘的「好處」,竟然被法院撤銷了。
據報導,為得到晚年的贍養,上海兩位老人將自己三套動遷房的產權份額贈與兒子一家三口,然而房屋過戶後,兒子不僅沒有盡孝,還因推倒母親被判處刑事處罰。老兩口為此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贈與。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原告對於被告贈與三處房屋產權份額的行為,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決。
在很多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父母的財產就是子女的。站在父母的角度,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續,辛苦打拚了一輩子,好不容易攢下的這份家業,不留給孩子,又留給誰呢?一些子女也把繼承父母的遺產,看作是理所應當的「規矩」。在此次案例中,老人把幾套動遷房的產權份額贈與兒子一家,其實也是眾多為人父母者的通常做法。
然而,父母的付出卻並不是總能得到回報。此案中,父母贈與子女房產之後,卻經歷了一系列寒心的遭遇:不僅沒有被兒子一家照顧,反而要照顧兒子一家飲食起居;兩位老人生病時,兒子一家沒拿出一分錢;兒子將母親推倒在地,造成其受傷,最終因故意傷害而被判處管製;父親將40餘萬元交給兒媳保管,對方卻拒不返還,即使被法院強製執行,也仍不還錢……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當初作出的房產贈與決定,還能不能「反悔」,贈與的財產還能不能通過法律「要回」?
應當看到,作為一種法律行為,並非日常生活中的信口允諾,在一般情況下,贈與一經作出,即刻生效。特別是當贈與的財產權利轉移後,一般不允許隨便反悔。立法之所以如此規定,也是為了維護法律權威、保持民事關係的基本穩定。
但法律也講「情理」二字,為贈與留下了「反悔」的餘地。《民法典》明確規定,對於「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約約定的義務」等情形,即便是財產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仍然能夠申請依法撤銷當初的決定。
此次案例中,兒子一家的行為,顯然屬於法律規定的可撤銷贈與範圍之內。從司法實踐看,法院支持這對父母的撤銷贈與訴求,也體現了司法守護社會主流價值觀的鮮明態度。
不僅如此,從情理上講,允許父母撤回對「不孝子」的財產贈與,同樣符合公眾的常識認知。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源遠流長的傳統美德,對此不僅要倡導子女對父母長輩的關心愛護,也包括反對「不孝」、不贍養父母等違背人倫之舉。這不僅是道德譴責的對象,也是法律要規製的行為。
如果不允許父母擁有贈與行為的「反悔權」,既是對惡行的縱容,也是對父母遭遇的無視,更是對倫理道德的踐踏,對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背棄。而在類似案例中,多地法院最終也支持了撤銷贈與的訴求。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中國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29697萬人,佔總人口的21.1%,已經正式步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未來,因子女不贍養、不善待父母引發的矛盾糾紛,不排除會有所增加。從這個意義上講,賦予父母贈與子女財產的「反悔權「,讓父母的付出與回報相匹配,讓子女真正承擔起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法院的判決既有現實意義,也有示範意義。
為人子女者應當明白,父母之愛,不是無原則的愛,也不是無底線的愛。如果這份厚重的愛,換回的是傷害,那麼不僅道德輿論會譴責,法律也不會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