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被舉報猥褻後墜亡案一審判決,兩警員玩忽職守被定罪免罰
【#男教師被舉報猥褻後墜亡案一審判決#,#兩警員玩忽職守被定罪免罰#】11月15日上午,四川省樂山市高中班主任王中(化名)涉嫌猥褻學生,在指認現場時墜樓身亡一案一審公開審理。新京報記者從旁聽庭審的王中家屬處獲悉,法院當庭判決兩名警員構成玩忽職守罪,免於刑事處罰。
新京報此前報導,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樂山市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案稱被語文教師兼班主任王中猥褻,同時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類似遭遇。起訴書顯示,2022年4月3日15時許,被告人林某(時任張公橋派出所副所長)帶領被告人李某某(輔警)押解涉嫌強製猥褻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到其執教學校辨認現場。
起訴書顯示,執法過程中,二人違反中央政法委和公安機關辦案規定,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特別是王中將二人帶到某棟樓四層後,二人先後離開王中身邊,同時背對王中,看向右側牆面長達15秒,讓站在事發教室(門窗呈開啟狀態)門口的王中一直處於無人看管、失控狀態,致使王中左手從手銬中脫出並衝入教室,翻出窗外,墜樓死亡。王中家屬從警方瞭解到,兩名警務人員中,一名佩戴執法記錄儀但未打開,一名未佩戴執法記錄儀。
一名旁聽庭審的知情人士介紹,庭審中兩名警員表示認罪認罰。
根據公安部2020年施行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開展勘驗、檢查、搜查、辨認、查封、扣押等偵查活動,應當邀請有關公民作為見證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由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見證人的,應當對有關偵查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並在筆錄中註明有關情況。辨認(犯罪現場)應當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主持辨認的偵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庭審中公訴人指控,本案中輔警不屬於偵查人員,現場只有一名偵查人員,且沒有見證人也沒有全程錄音錄像。
王中家屬表示對判決結果不認可,「我們認為量刑過輕。法院繞過了我們被害人的身份,我們的律師也不能在庭上質疑。」王中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準備以被害人家屬身份向檢察院提交意見,「希望檢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訴,合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