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電動單車堵佔「兩個通道」,多人被行政處罰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在檢查「兩個通道」(消防車通道和疏散通道)時發現,部分商店、居民樓存在可燃雜物、電動單車堵佔「兩個通道」的情況。監督執法人員根據法律法規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整改。
據瞭解,光彩路附近某小區的居民長期在樓道內堆放可燃物,佔用疏散通道,防火監督員和物業工作人員曾多次上門勸導,但始終沒有效果。防火監督員表示,該居民堆放的可燃物一旦起火,將堵住居民的逃生道路。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擬對該居民罰款500元,並責令小區物業清理佔用疏散通道的可燃物。該居民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會再進行此類違法行為。
在陳留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門前,防火監督員發現,大量電動單車堵住了消防車通道。防火監督員解釋,「超市是高層建築的底商,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通道至少要有4米寬,才能滿足雲梯車或舉高噴射車的作業要求,而這些電動單車佔了消防車通道的一半。」隨後,經過取證,監督執法人員對該超市作出行政處罰,並責令負責人立即整改。
此外,陳留路上的一家健身房存在疏散通道被堵佔的問題。這家健身房的跑步機擺成了整齊的一排,卻擋住了疏散通道的出口。防火監督員對健身房的負責人解釋,「這裏本該是健身房的第二個逃生疏散通道,如果正門附近起火,這裏就是唯一的生路了,一定不能堵上。」根據法律法規,監督執法人員對該健身房進行了行政處罰,同時約談了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整改。
據瞭解,下一步,豐台區消防救援支隊將持續開展針對堵佔「兩個通道」的檢查,對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零容忍」,切實化解消防安全風險,確保轄區消防形勢安全穩定。
編輯 彭衝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