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父親去世後存款取不出,這次真別怪銀行「刁難」
來源:大象評論
存款變遺產,取款很艱辛。銀行設門檻,親人淚滿襟。
據荔枝新聞報導,江蘇的薑某去世後留下了55000元的銀行存款。薑某離異後一直單身,只有一位獨生女小薑。薑某去世後,女兒小薑去銀行想要取出這筆存款,卻遭到拒絕。銀行要求其提供繼承公證文書或者生傚法律文書才能取款。(相關報導:熱搜第一!父親去世後銀行5.5萬存款取不出,法院判了)
這又是一起要求證明「你爹是你爹」的事件嗎?老百姓存款的時候很容易,銀行也很和氣,為什麼取款的時候就這麼難呢?
存款人過世後,其存款將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在現實中,辦理這項提款業務的流程一直以來都比較複雜。長期以來,《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等文件規定,繼承人如要提取已故親屬的存款,得提交由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書,銀行憑此為繼承人辦理過戶或取現業務,為的是保障存款安全和保護繼承人利益。
按照民法典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畢竟,銀行不可能知道存款人的詳細家庭情況,如果其中一人隨意取走遺產,其他人再來找銀行要錢,怎麼辦?因此,銀行要求小薑提供公證文書或生傚法律文書看似不近人情,實則為了規避風險。
近些年,因為親人去世後家屬取死者的存款發生困難的情況時有發生,相關部門為了減少家屬因此產生的時間成本和公證費用,對這類取款已經做了改進。2024年4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確,已故存款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時,金額不超過5萬元時,可簡化提取手續,超過5萬元的存款,還是需要繼承人攜帶身份證件和戶籍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與死者親屬關係等證明到公證機構辦理繼承公證書。
小薑沒有公證文書,也沒有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她選擇將銀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認為,薑某的錢款存入銀行,銀行負有依照約定支付存款本息的義務,小薑作為其第一順序合法繼承人有權繼承薑某的銀行存款和利息。最終,法院判令被告銀行支付小薑55000元及利息。
銀行要求的取款條件是「提供繼承公證文書或者生傚法律文書」,法院判決就是法律文書。有了法院的判決,銀行就有了依據,小薑取款就理所應當了。
這起事件中,小薑要求取款沒錯,銀行要求提供相關文書沒錯,法院判決銀行支付錢款沒錯。遺產繼承,是一件嚴肅的事,不僅是對逝者的最後致敬,也是對生者的最大考驗。這次事件銀行並未刁難死者家屬,但事件仍然顯得有些不近人情。希望相關部門在制度上能夠進一步改進,在規則與人情之間找到平衡,讓每一次遺產繼承都成為一次對生命尊嚴的維護,對社會和諧的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