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遠鬆,被逮捕

高檢網11月15日消息,湖南省懷化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遠鬆(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遠鬆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遠鬆(資料圖)張遠鬆(資料圖)

今年5月10日消息,張遠鬆被查;11月2日消息,張遠鬆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張遠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風水」,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遠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遠鬆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懷化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張遠鬆,苗族,沅陵縣人,1971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

張遠鬆曾曆任新晃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新晃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新晃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等職,2009年3月任懷化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2009年11月同時擔任市委督查室主任,為正處級。

2011年12月,張遠鬆任靖州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次月任縣長,2015年12月任靖州縣委書記。2021年7月,她被任命為懷化市政府副秘書長。

2021年9月,張遠鬆當選懷化市委常委,後擔任宣傳部部長,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