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擔任部門、地區「一把手」期間,強建海帶頭違規吃喝!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11月17日消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海東市委原常委、互助縣委原書記強建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強建海(資料圖)強建海(資料圖)

經查,強建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擔任部門、地區「一把手」期間,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管黨治黨「寬鬆軟」,帶頭違規吃喝,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打麻將斂財;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強建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強建海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強建海,男,漢族,1969年5月生,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曆。

他長期在西寧市工作,曆任城東岸委常委、副區長,城東岸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西寧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西寧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西寧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西寧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0年4月,強建海任西寧市城中區委書記,次月被明確為二級巡視員。

2021年6月,他調任海東市委常委、互助縣委書記,互助綠色產業園黨工委書記。

今年8月12日消息,強建海主動投案

今年4月,青海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互助縣情況反饋會議召開。巡視反饋指出,巡視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有不足、統籌推動高質量發展有差距、推進民生領域改革不夠到位、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政治責任壓得不實、管黨治黨責任扛得不牢、糾治「四風」存在薄弱環節、領導班子建設有短板、幹部隊伍建設有差距、基層黨建工作較為薄弱、落實巡視和審計等監督檢查反饋問題不夠到位。

巡視組指出,要針對巡視反饋問題,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真改實改、全面整改。要持續強化理論武裝,推動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持續強化作風建設;要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要強化巡視整改,紮實做好巡視「後半篇文章」。

強建海表示,對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督辦,確保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真正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