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新京報訊 11月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發佈關於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通知。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財政局、稅務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05〕375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4年11月22日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