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2年被家暴16次」的女子:結婚證不應該成為殺人的免死金牌
來源:大眾網
11月22日,「2年被家暴16次案」受害人小謝收到了延期開庭的通知。因為重新對小謝的左腎進行傷情和傷殘鑒定,原本定於11月27日開庭的前夫賀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案和原定於11月28日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進行民事侵權和離婚糾紛案的二次開庭全部延期。
從小謝第一次遭受家暴到現在,三年多的時間,小謝仍在為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而努力。「這3年以來,我真的很努力想要活下去,但真的感覺好難呀。別人可能會覺得沒有錢生活很難,但我覺得我想活下去很難。其實我只想要我的生命繼續下去。我現在還是經常會做噩夢,夢到被他打,然後被嚇醒。」小謝告訴海報新聞記者,也許只有等賀某陽真正被判處死刑的那一天,她才能好好生活下去。
小謝在治療中(受訪人供圖)
法院判決離婚,撫養費至今未收到
2023年4月25日,小謝被前夫賀某陽第16次施暴後,全身21處受損,傷情嚴重,以後需終身佩戴糞袋。案發後五天,賀某陽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5月30日及31日,該案涉及的民事糾紛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5月31日的離婚糾紛案中,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判決準予小謝與賀某陽離婚。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女兒由小謝直接撫養,賀某陽按每月2000元標準一次性支付女兒至十八週歲的生活費。
雖然離婚成功,但小謝表示,關於女兒的撫養費,賀某陽方至今沒有給過一分錢。她心裡清楚,因為自己拒絕寫諒解書,賀某陽方不會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之前他們家屬和律師為了讓我寫諒解書,說要給我16萬的醫藥費和賠償,他們當時來協商時給了我8萬元,後來我拒絕了寫諒解書,他們就沒再給過我錢。就算現在他出來再殺我一次,這個諒解書我也是不會寫的。」
如今小謝和女兒的生活保障,全都靠哥嫂以及父母。「我身體不行,走兩步路都喘得厲害,所以一直都是我父母在幫我照顧女兒,哥哥和嫂子在工作賺錢,他們很久沒有休息過了。」
有網民質疑小謝為什麼不出去工作,小謝說:「我比誰都想要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但我的身體不允許。有時候看我的朋友他們很忙,在忙自己的生意什麼之類的,我真的很羨慕。我不知道這一輩子還有沒有機會可以像他們一樣去工作生活,我也不想這樣活著呀,但是沒有辦法,我能幹什麼呢?我能活著都已經很不錯了。」
左腎功能喪失,右腎功能在慢慢下降。經過近期的檢查,小謝僅有的右腎也出現了問題,這讓她的身體越來越差。「基本上已經喪失了工作的能力了,只能說自己命還在吧。」小謝說,現在腎臟的問題已經發展成為影響生命健康的一種慢性病,後期可能會向尿毒症發展。
最後一次家暴,她經歷了11個小時才被送醫
2021年7月3日,小謝檢查出了懷孕。幾天后,她經歷了第一次家暴。當時小謝因為一點瑣事質問賀某陽,沒想到竟換來了一頓巴掌。「他進來扇我巴掌,後來可能是手扇疼了,又用手機扇,然後還把我拖出小區打。我那時候才反應過來我在被家暴,於是向路人求助,但一開始沒有人管。後來有個大哥勸阻了他,他把我扔在路邊就走了。我身上衣服全被撕爛,光著腳沒有穿鞋。」
小謝回憶,一個外賣小哥把她送到醫院,幫她報了警。後來警方上門,賀某陽沒有出面,只是躲在屋裡玩手機。後來事情以調解告終,儘管賀某陽保證不再動手,但之後的兩年里,小謝還是被家暴了16次。「他第二次打我的時候我就堅決要離婚了,可是他不同意。我到處躲藏,但他每次都能找到我。」
去年4月,小謝經歷了結婚後最嚴重的一次家暴,賀某陽在一酒店對小謝進行了毆打,導致小謝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肺挫傷,蛛網膜下出血,腦挫傷,雙側胸腔積液,左腎挫傷,左側第6-8根肋骨骨折,腦震盪等,在ICU住了8天才脫離生命危險,前前後後住院治療了50多天,出院後每天白天仍然需要去醫院接受治療。
小謝回憶,當時已經跟賀某陽提了離婚,但他一直不同意。因為害怕被打,小謝不得不東躲西藏,但還是被他找到。小謝被打後,經過了大約11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當醫生接到她的時候,她已經沒有了脈搏。「我前一天晚上被打了,是在第二天早上的8點左右求救成功,警察來了之後詢問了一下情況,問需不需要送醫。我當時要求撥打120並坐救護車去醫院,但賀某陽表示他會送我去。從出事的地方到醫院只需要7分鐘的時間,但他一直拖延,一會給車子加油,一會回公司安排工作,直到中午11點左右我才被送到醫院。」
小謝記得,當時她的眼睛已經看不清楚了,很睏很想睡覺,肚子特別疼,又很想喝冰水。「我只能模糊看到是穿著白色衣服的人, 我說醫生你救救我,然後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小謝的醫生告訴她,從接到她到進入手術室再到打開她的肚子,只用了5分鐘,而如果再晚15分鐘,也許她就已經沒命了。
小謝的日常生活(受訪人供圖)
受到威脅後才在網絡發聲,希望判前夫死刑
檢察院以賀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但小謝卻認為,賀某陽是在故意殺人。小謝告訴海報新聞記者,基於賀某陽的故意拖延,才導致自己的傷情如此嚴重,能僥倖撿回一條命是因為自己運氣好,而不是因為賀某陽的手下留情。
小謝說,事發後她一直沒有公開發聲,直到事發兩個月後才首次在網上發聲。不是為了所謂的流量,而是她在這兩個月中受到了很多的威脅。賀某陽在拘留期間曾給小謝寫信:「我是早出來會對你和女兒好, 還是晚出來對你和女兒好?想一想寫諒解書的好處和不寫諒解書的壞處,做出正確的選擇。我時常跟你說,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在小謝看來,是赤裸裸的威脅。此外,賀某陽的家人也曾威脅小謝,如果不寫諒解書,就要傷害她和她的家人。
除了這一封信,賀某陽後來也給小謝寫過很多信,有威脅的、有回憶兩人之間的過往的,但歸根結底的目的,就是想要小謝的諒解書。小謝說,賀某陽的報復心極強,自己內心來講只能接受判他死刑。「我和律師還有其他一些人也都討論過,無期是有可能的,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提級審理,而且只有死刑這一個結果才能讓我安全。我怕他再出來的時候,我又要死一次,而我的家人也有可能被他傷害。」
現在,小謝和她的律師仍在爭取提級審理,希望能夠對他進行重判。「我希望通過我的這個事情,不單單是為我自己討回一個公道,而是可以去震懾到其他的犯罪分子,也可以讓其他那些被家暴的婦女兒童看到希望,表明我們的國家對家暴是很重視。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對家暴零容忍,這不是口號,這是實實在在的。」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暴日。對於受到家暴侵害的小謝來說,雖然自己的事情還沒有一個結果,但她仍然希望家庭可以成為溫馨的港灣,而不是施暴的庇護所,結婚證也不應該成為殺人的免死金牌。
小謝告訴海報新聞記者,她想對所有正在經歷家暴的婦女兒童說:「希望每一個被家暴的婦女兒童,以及反對家庭暴力的人,都可以勇敢地站出來,和我一起去反對家庭暴力。希望在反家暴的這條道路上,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留下自己的腳印。」
海報新聞記者 田陽 朱曉衝 成都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