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碳要聞:實現氣候正義任重道遠(碳報第124期)
正文
一、雙碳要聞
A、政策速遞
1. 《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行動方案》印發
11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行動方案》。其中提到,實施「新三樣」物流高效便捷工程。加強電動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新三樣」出口的國內港口倉儲設施建設,支持高效便捷出口。研究出台大容量儲能電池、大尺寸光伏組件的倉儲和運輸相關技術標準,優化完善鋰電池運輸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新能源汽車物流提升工程,加強港口滾裝碼頭建設,鼓勵研發應用內河滾裝船。探索發展新能源汽車集裝箱運輸,暢通新能源汽車國內聯運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
零碳解讀:《行動方案》的目標是到2027年,社會物流總費用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力爭降至13.5%左右。對於「新三樣」行業來說,這將直接降低其物流成本,提高利潤空間,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和順暢。
2. 國家能源局局長章建華: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法等製修訂
11月27日,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全面貫徹實施能源法 推動能源法治再上新台階》。文章提到,能源法是能源領域基礎性、統領性法律,集中闡述了我國能源工作大政方針、根本原則和制度體系,其頒佈施行是我國能源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文章指出,加快完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要以能源法為統領,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電力法、石油儲備條例等法律法規製修訂,完善以能源法為統領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進一步增強能源法律制度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以能源法施行為契機,統籌推進能源領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廢釋工作,及時製定、修訂配套制度和政策,確保與能源法律法規有效銜接。
零碳解讀:能源法提出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要求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章建華強調全面推進能源法的貫徹落實,能源行業要認真履行能源法規定的權利義務,把能源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和重要制度貫穿到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可以看出國家能源局對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製修訂的重視,旨在通過法律手段推動能源結構的優化和能源轉型,以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目標。
B、地方政策
3.山西省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實施方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1月27日印發《山西省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24〕53號),目標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宣貫實施碳排放核算及產品碳足跡等國家標準,為全省範圍實施碳排放雙控奠定基礎。2026年起,全面實施以強度控製為主、總量控製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落實國家及省級各項制度要求,確保順利實現碳達峰目標。
零碳解讀:山西省旨在構建系統完備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全力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實施方案還提到了探索建立碳足跡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障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分階段、分步驟鼓勵企業以環境氣候信息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或自願性評價認證等方式發佈碳足跡核算結果與報告。
4.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
近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四川省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新增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面積80萬平方米以上,新增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600萬平方米以上等;到2027年,全省建築領域節能降碳機制和政策體系持續完善,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全面推進,建築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築,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零碳解讀:這些措施旨在推動四川省建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完善實施有利於建築節能降碳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依法落實支持建築節能、鼓勵資源綜合利用、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及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
5. 新疆2025優先購電計劃:風電優先小時數下降
11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發佈《關於2025年新疆電網優先購電優正選電計劃的通知》。2025年優正選電計劃指出,風電機組安排優正選電計劃電量248.82億千瓦時。從優正選電利用小時數來看,2022年,保障性風電項目中,一類、三類資源區內優先小時數分別為1900、1800小時;非保障性風電優先小時數440小時。到了2025年,風電項目保量報價優先小時數僅剩895小時。這或將意味著風電項目發電量未來要更多地去參與市場化交易報價。
零碳解讀:新疆是中國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擁有豐富的風能資源。優先購電計劃有助於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利用,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環境保護。
C、行業資訊
6. 亞洲最大牧光互補項目正式投產
中國電建日前宣佈,其承建的亞洲最大牧光互補項目 —— 中電農創可克達拉百億級牧光互補超級牧場(一期)工程於11月26日正式建成投產,填補了我國牧光互補超級牧場模式的技術空白。超級牧場內育肥牛舍屋頂光伏及草光互補區地面光伏兩部分組成,光伏總裝機容量398兆瓦。
零碳解讀:該項目採用「EOD 生態開發、牧光互補、低碳綠能、草畜一體、種養結合」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理念,是實現「雙碳」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推手。該項目不僅為我國新能源和農業融合發展樹立了典範,也為全球可持續發展貢獻了寶貴經驗,對未來牧光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7. 我國重型燃氣輪機實現小型化新突破
11月25日,由東方電氣集團下屬企業東方汽輪機自主研製的國內首台15兆瓦重型燃氣輪機(代號G15)整機首次點火試驗一次成功,初步驗證了G15重型燃機的系統可靠性、安全性及功能完整性,標誌著東方汽輪機率先在國內實現自主燃機系列化、譜系化發展。點火試驗是燃氣輪機啟動的關鍵步驟,G15重型燃機是東方汽輪機繼自主研製G50重型燃機後的又一款自主重型燃機產品。該機型額定功率為16.5MW,相較於同功率的常規火力發電機組,一年可減少碳排放超過15萬噸,聯合循環一小時發電量超過2.2萬度,可以滿足2500個家庭1天的用電需求。
零碳解讀:G15不僅可用於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海上平台發電,還可以和光伏、儲能等綠色低碳技術耦合,構建適用於多種場景的「源網荷儲」綜合能源運用場景。推動能源結構優化:G15的成功研製對我國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優化能源供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積極意義。
8. 央企CCUS聯合體成立
由國務院國資委指導、中國華能和中國石油聯合主辦的中央企業CCUS創新聯合體啟動會在京召開,中央企業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創新聯合體正式啟動。該聯合體由中國華能、中國石油牽頭,聯合其他26家央企、地方國企、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組建。創新聯合體聚焦CCUS產業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著力搭建上中下遊全產業鏈聯動平台,著力攻克關鍵核心技術,著力搭設碳捕集、運輸、封存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架構,以四大重點工程為抓手,補強補齊短板弱項,加快CCUS市場化、商業化步伐。
零碳解讀:央企CCUS聯合體的成立是中國在實現「雙碳」目標、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關鍵戰略技術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舉措。
D、國際看點
9. COP29大會閉幕,達成了一攬子平衡成果
11月24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在延期30多個小時後在阿塞拜疆巴庫閉幕。經過長達兩週的艱苦談判,大會通過20項決定,達成了一攬子平衡成果。
零碳解讀:中國代表團在大會上全面參與各議題談判磋商,併發揮了建設性引領作用。中國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在閉幕會上發言表示,發達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並呼籲各方堅持多邊主義,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巴黎協定》基礎上確保行動不倒退。中國承諾將持續推動氣候行動,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並廣泛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10.澳州稱有望實現2030年減排目標
根據澳州氣候變化部門的最新分析,澳州有望到2030年實現艾巴尼亞政府設定的43%的減排目標。分析顯示,預計2030年澳州的排放量將比2005年的水平下降42.6%,相比之下,2023年報告中在基準情景下估計的減排量為37%。澳州政府表示,預計澳州2021年至2030年的總體排放預算將比目標低3%。這意味著澳州將在預算基礎上超額實現2030年的目標。
零碳解讀:技術和創新是澳州氣候戰略的核心。澳州製定了《技術投資路線圖》,為碳中和技術創新提出了六個優先事項,包括清潔氫、能源儲存、碳捕集和封存(CCS)、超低成本太陽能、綠色鋼鐵、綠色煉鋁以及土壤碳測量方面的跨部門成本突破。
二、專題碳討
COP29氣候資金艱難達成,實現氣候正義任重道遠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在延期30多個小時後閉幕。大會就新的氣候融資集體量化目標(NCQG)、《巴黎協定》第六條國際碳市場機制等關鍵議題,達成了名為「巴庫氣候團結契約」的一攬子平衡成果。
儘管COP29艱難達成了NCQG,但受到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批評,因為他們認為3000億美元的資金目標遠遠不夠解決全球氣候問題——發展中國家希望發達國家每年提供的氣候資金規模能夠達到1.3萬億美元。
過往氣候資金不僅不「達標」,而且存在「摻水」「湊數」
1989年,「氣候正義」一詞出現在了美國環境律師Edith Brown Weiss撰寫的一本關於代際不平等的書中,以闡釋人類活動引起的全球氣候變化在當代人和未來代際之間的嚴重正義問題。
自此,「氣候正義」這一術語開始流行,並從代際之間擴展到了國別……
從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一次明確地提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開始,到剛剛閉幕的COP29,我們無不一再強調「氣候正義」,但始終有所缺失。
追溯歷史,發達國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上首次承諾將提供資金支持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此後,氣候資金的承諾和目標逐漸明確,如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被寫入了《坎昆協議》,並被稱為「綠色氣候基金」。
儘管有過這些承諾,發達國家普遍沒有兌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導致氣候變化應對進展遲緩。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計算,發達國家每年提供的氣候出資不僅總額不「達標」,而且存在「摻水」「湊數」等問題。
OECD顯示,2013年至2020年,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每年籌措的資金從524億美元至833億美元不等,其中僅有四年超過700億美元,與1000億美元的目標相差甚遠。
除了資金總額不足外,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群體在相關資金的「質量」上也一直存在爭議。發達國家提供的氣候資金中,有超過70%是以貸款而非贈款的形式提供,這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危機。
一些國家甚至試圖把私營領域綠色投資和與氣候變化無關的傳統基建項目也列入官方的「氣候出資」,實際提供的有效資金遠低於官方通報數據。特別是美國僅完成應盡份額的不足20%,澳州、加拿大等國不足一半。
再到本屆COP29,許多發展中國家認為峰會達成了「一份無力的侮辱性協議」,發達國家承諾提供的資金根本不足以應對氣候問題。印度代表錢德尼·連拿直接表達了憤怒,稱3000億美元這個數字「與實際需要相比極其微薄」。非洲國家對這一結果感到失望,認為這表明發達國家缺乏善意,3000億美元還不到科學研究表明所需金額的四分之一。
氣候資金是慈善還是補償?如何保障?
氣候資金的發展脈絡可以概括為從最初的承諾到逐步落實和增加的過程。發達國家此前的承諾,每年向較貧窮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將於2025年到期。所以,在COP29上,發達國家同意提高出資金額,設立了到2035年發達國家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的資金目標。這一目標是2009年發達國家承諾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目標的延續。
儘管部分發展中國家感到不滿,但聯合國氣候變化負責人西蒙·史泰爾稱讚稱,這一協議目標是人類的保險性政策,「這是一段艱難的旅程,但我們達成了一項協議。這項協議將保持清潔能源的蓬勃發展,保護數十億人的生命。它將幫助所有國家分享大膽的氣候行動帶來的巨大好處: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強勁的增長、更便宜、更清潔的能源……但就像任何保險單一樣,只有按時足額支付保費,它才有效。」
氣候資金是慈善還是補償?
它既不是單純的慈善,也不完全等同於補償,而是一種基於國際責任和公平原則的資金流動。這種資金流動承認各國對氣候變化的影響的責任及預防和應對氣候變化後果的能力有很大差異,因此發達國家締約方應提供資金,協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實現《公約》的目標。
從國際法和政策的角度來看,氣候資金更多地被視為一種責任和義務,而非慈善。發達國家由於歷史上的高排放對全球氣候變化負有較大責任,因此需要向較脆弱和資源較少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以幫助它們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這種資金流動是基於「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於氣候變化問題的責任分擔和合作精神。
既然是義務,如何保障?
鑒於1000億美元目標的經驗和教訓,新框架必須避免加重不可持續的債務負擔。具體而言,它應優先為低收入國家和氣候脆弱國家提供更大比例的贈款和更高優惠的融資,並根據各國具體需求和投資重點,量身定製金融工具。另外,要強化問責機制,需要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透明度框架,確保各國履行承諾、實現資金流向的公開透明,強調問責製。
氣候正義是焦點,落實行動是前提
根據2024年聯合國排放差距報告,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將比工業化前水平高3.1攝氏度,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和化石燃料的使用將繼續增加。此前《巴黎協定》的目標是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的範圍內。
在這樣嚴峻的背景下,此次COP29仍未能達成令各方滿意的氣候融資目標,令人擔憂全人類距離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已經漸行漸遠。
COP29中國代表團團長趙英民在閉幕大會上強調,會議達成的NCQG成果文件中,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遠遠未能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他強調,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履行出資義務是「必答題」,而私營部門融資是「選答題」,其他國家自願出資是「課外題」。
氣候變化是全球性問題,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獨自應對,也沒有哪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團結協作才是唯一出路。氣候正義是焦點,落實行動才是前提。
新京報零碳研究院研究員 陶野
編輯 白華兵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