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被逮捕!曾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搞錢色、權色交易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丨餘暉
據最高檢12月3日消息,江蘇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昊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昊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王昊,1965年2月出生,安徽碭山人,大學學曆,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王昊曾長期在徐州市工作,曆任邳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沛縣縣委書記,徐州市副市長,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徐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
2017年,王昊任徐州市政協主席,2018年2月任宿遷市代市長,2019年1月任宿遷市市長,2020年12月任宿遷市委書記,2023年1月任江蘇省政協副主席。
2024年5月,王昊被查,2024年11月,王昊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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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通報提到,經查,王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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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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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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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搞錢色、權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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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矩意識淡薄,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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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慾膨脹,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