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台區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長」,每月入村解難題

新京報訊(記者薑慧梓)12月3日,北京市豐台區正式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長」,一村一人,覆蓋全區56個行政村。

12月3日,豐台區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長」。豐台區供圖12月3日,豐台區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長」。豐台區供圖

56名「法治副村長」由政法單位、大學院校、優質律所的法律人才擔任,包括2名國家法官學院教師、6名市政法單位政法幹警、20名區政法幹警、6名區委辦局中層以上領導幹部,3所高校7名教授教師,7家律所15名律師。

根據工作規則,「法治副村長」將負責宣傳與農村地區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鄉村治理,參與鄉村法治文化建設,為改善村域社會治理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建議。首批「法治副村長」任期一年,一年後根據履職情況,重新聘任人員。

「法治副村長」視情況隨時下沉入村,每月履行職責不少於1次。同時,加強「法治副村長」與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顧問等基層法治資源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在當天舉行的「法治副村長」啟動儀式上,豐台區委書記王少峰表示,「法治副村長」要把服務群眾作為出發點,把提升法治意識作為著力點,培育農村幹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識,有效發揮法治對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對農村改革的引領作用、對鄉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對政府職能轉變的促進作用,努力開創法治助力鄉村振興的新局面。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