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群,生活作風腐化墮落,大搞隱性腐敗

據重慶市紀委監委12月9日消息:日前,經重慶市委批準,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市潼南區委原副書記、區政府原區長李成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李成群(資料圖)李成群(資料圖)

經查,李成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做兩面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統計監管職責;生活作風腐化墮落;長期把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大搞隱性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成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重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成群開除黨籍處分;由重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潼南區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1月5日消息,李成群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李成群,土家族,1966年2月生,曾長期任職重慶市石柱縣,曆任縣移民局局長,縣委常委,縣委常委、副縣長等職,2010年任武隆縣委常委、副縣長,2011年任武隆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2015年任武隆縣委副書記。

2016年3月,李成群任酉陽縣縣長,2021年7月任潼南區代區長,後任區長,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