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圖方便將電動單車停放在室內,北京朝陽多位車主被罰款
「沒充電的電動車放在室內不是沒事嗎?」「天冷了,電動車放在外面影響電池壽命,停在屋裡也挺方便啊。」居民們向防火監督員解釋道。
12月11日晚,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開展了電動單車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新京報記者跟隨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到八里莊街道青年彙佳園和勁鬆街道百環家園西岸兩個小區進行檢查,發現多個居民將電動單車停在室內的疏散通道處,但居民對此類行為存在危害缺乏認識。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普法教育,並依法依規對車主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防火監督員警示:圖方便將電動單車停在疏散通道上涉嫌違法
新京報記者隨防火監督員走進青年彙佳園一棟居民樓看到,一輛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在一樓門廳的電梯口。新京報記者又注意到,電動車停靠的牆上就貼有「電動單車起火奪命僅需100秒」的警示海報。跟隨檢查的物業工作人員通過車牌立刻聯繫上了車主。
「現在天冷了,電動車在外面放著會影響電池的壽命。我覺著停在這兒也挺方便,沒注意看海報。」車主解釋說。
「您知道電動單車發生火災之後對整個樓的危害嗎?電動單車一旦著火,它的煙會通過常閉式防火門,沿著樓道或一些管井蔓延到樓上,會對居民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很大的傷害。」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員朱超對車主說。
見車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違法,朱超現場普法,說:「消防法第28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在該單元樓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處,執法人員還發現了另一輛違規停放的電動車。根據消防法第60條規定,個人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兩位車主均被處以500元以下罰款,並要求其立即將電動單車停放到小區安全位置。
居民誤解:不充電的電動單車就可以停在室內
隨後,新京報記者又跟隨消防監督員來到了位於勁鬆街道的百環家園西岸。「我們轄區最大的特點是老舊小區較多,中老年居民居多,樓內也有消防設施老化的情況。」建國門大隊防火監督員孫文博介紹道。
在一棟居民樓地下室入口的疏散通道處,孫文博發現了一輛居民停放的電動單車。車主是一位中年女性,她說:「現在天冷了,車子放在外面一會兒就沒電了,所以我才擱這兒。我還特別靠邊放了,怕擋道,況且我也沒有充電,不充電不就沒事嗎?」
「不是說不充電就沒事了。您的電動車雖然沒在充電,但它在停放的過程中,電池也存在不穩定性。電動單車停在這裏,一是它本身佔用了疏散通道的空間,二是電動單車一旦著火,大量的煙氣也會阻礙逃生人員疏散。」孫文博向車主解釋道。該車主同樣被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據瞭解,為了淨化轄區的消防安全環境,加強冬春火災防控,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各職能部門,發動社區網格力量,啟動清理可燃雜物、暢通「生命通道」行動,在每個月的9日、19日、29日開展日間清掃行動,每週三晚上開展夜查專項行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部門提示廣大市民:冬春季火災高發,要注意取暖等電器的規範使用,及時清理陽台、廚房、樓道內的可燃雜物,暢通「生命通道」;離家或就寢時關火、關電、關氣;提高電動單車安全使用意識,按照使用說明在戶外集中充電場所規範操作充電,切勿將電池攜帶進樓入戶。
新京報記者 彭鏡陶 實習生 武亮亮
編輯 楊海 校對 張彥君